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招标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 招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曲江建设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货物和服务采购的招标管理。 第三条 公司招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合法、合规、合理,务实有效; (三)专业、集约、受控,规范有序; (四)竞争、择优、提升,合作共赢。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确定招标方式: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确定选择招标 方式。 二、确定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 三、确定项目招标范围及材料设备的标准、档次和参考品牌。 四、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招标管理工作职责 一、渠道管理部 1、贯彻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规章 制度,并监督实施和适时修订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 2、负责与上级单位招标部门进行工作衔接; 3、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项目招标工作; 4、负责编制本专业(商务部分)招标文件和招标上限控制价; 5、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 招标事项的报批; 6、负责依据招标结果对外签订合同; 7、负责项目招标档案归档、管理; 8、负责公司内部招标业务管理; 9、协调处理招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财务管理部 1、负责重大招标项目的审计监督; 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是否符合资金预算; 3、负责审核招标项目的付款方式和税收筹划; 4、参与项目评标工作。 三、风险控制中心 1、提供项目招标工作法律咨询和支持; 2、负责识别项目招标工作中的法律风险,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招标项目的审查和提前采购的批复; 4、负责审查重大招标项目的法律事项,参与编制招标文件标准 文本; 5、负责可不招标事项的审核审批; 6、参与重大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四、行政人事部 1、负责招标活动中违纪违规事项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2、参与项目评标工作。 五、技术服务部 1、负责对业务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技术审核和确认; 2、负责编制招标技术规格书及标准文本。 第三章 招标范围与权限 第六条 招标限额以上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限额:工程物资采购单项合同金额≥ 50 万元、服务单 项合同金额≥30 万元,贸易类物资单项合同金额≥1000 万元人民 币。 1) 购项目。 招标限额以上(单项合同金额≥50 万元) 的工程物资采 2) 服务类:为支持公司货物销售需向客户提供的支持性服务 如技术服务、工程服务或运输服务等,单项合同金额≥30 万元的服 务采购项目。 3) 贸易类物资单项合同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4) 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及公司规定的其他需要招标的项 目。 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投标法》规定程序执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其他采用邀请招标且 不涉及编制技术方案的经常性项目,在征得全体潜在投标人同意后, 可适当缩短商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但最短不得少于 5 日。 第七条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采购,必须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 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采购公告。 公开采购限额:贸易类物资单项合同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贸易类物资公开采购可根据采购适用情况选择竞争性谈判或询 价方式。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陕西省 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直 接进行商务谈判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2、单项合同金额超过 30 万及 30 万元以上的服务采购,必须 依法招标的单项合同金额超过 50 万元及 50 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 组审批同意的; 3、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项合同金额超过 50 万及 50 万元以上的贸易类物资采购, 招标入围供应商库中未包含该类货物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相应文件截止之日不 得少于 10 日,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 审结果报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5 个工作日内,从 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公开询价采购 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公开发布询价采购公告,邀请通过三家 及以上供应商采用保密报价形式进行比价采购的方式。 采购货物为通用性、标准性、可比性强,技术规格简单、市场 价格相对透明的材料类物资,即可采用询价采购。 自询价公告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相 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 3 日,采购人在收到报价文件 5 个工作日 内,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八条 可不进行招标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手续后, 可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抢险、救灾等应急项目而不适宜招标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五)所属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六)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 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七)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物资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 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八)国家和公司有特殊要求不宜招标的。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 (一)与原设备配套或维修用的部件或零件的,按照单一来源 方式采购。 (二)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或代理经销协议中对物资或服务采购 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协议执行。 第九条 公司按照招标项目性质和单次采购估算额将招标项目划分为一 、 二、三类。一类招标项目由报曲江建设集团审批,二类公开采购项 目报备至曲江建设集团招标管理部门。 一类招标项目:由曲江建设集团投资或控股开发的项目招标, 由招标专业机构实施的,招标文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 批后报曲江建设集团合同预算部审查,并经相关领导审批。 工程建设类物资招标限额以上,不能采用公开招标而采用其他 方式的,需明确不招标理由和依据,经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同意 后,报集团公司合同预算部和相关领导审批。 供应商入围招标、贸易物资采购招标(1000 万以上)、框架 协议招标,经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合同预算 部和相关领导审批。 二类公开采购项目:贸易物资公开采购,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后,向曲江建设集团招标管理部门报备,由渠道管理部实施。 第四章 招标/公开采购总体流程 第十条 公司项目招标采购的总体流程如下: (一)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报批; (二)选取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三)具体组织实施招标/公开采购工作; (四)采购结果编制及报批; (五)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第十三条 填写招标计划 由曲江建设集团投资或控股开发的项目招标,由渠道管理部 填写《招标计划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并随附采购项目各项手 续复印件,由公司内部审批完成后报集团合同预算部审批后,方可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抽取招标采购评委 (一)项目招标采购计划审批通过后,应选定招标代理公司。 (二)评标委员会应由 5 人以上单数评委组成,由招标代理公 司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公司行政人事部和财务管理部作为纪检监 察部门参与招标/公开采购全过程监督。 (三)投标人的利害关系人不得进入相应项目的评标评委会。 第十五条 具体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 渠道管理部编制招标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且在开标前 10 日报 集团合同预算部进行审核备案,由集团合同预算部审核确定后方可 安排相关开标事宜,开标时需通知集团合同预算部参与。 招标采购实施详见第五章招标采购程序。 第十六条 招标资料汇编 (一)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汇总资料,经审查 合格后,向第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如第一中标单位放 弃中标或其他特殊原因拟与第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按以下程序 办理: 1、由渠道管理部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形成专项报告报招投标工 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第二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确因第一中标单位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进度或生产要求,且不 具备重新招标条件,需与第二中标单位同时签订合同一并供货的, 应参照以上程序形成书面情况说明,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在监督部门(行政部)的参与下与第一、第二中标单位进行商务谈 判,原则上第二中标单位合同价格不得高于第一中标单位,且应以 第一中标单位供货为主,合理分配供货数量。不得与第一、第二中 标单位之外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 根据招标/公开采购结果签订合同 (一)通过招标、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的,严 格按以下程序执行: 1、根据招标/公开采购结果发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签订 商务合同,具体要求为: (1)对供货范围、主要性能指标等关键内容作出详细约定,应 具备可操作性; (2)合同内容必须与招议标前发布的技术规格书和现场技术澄 清规定的配置标准、供货范围相一致,不得擅自更改,严禁弄虚作 假; 第五章 招标采购流程 第十八条 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流程 招标采购部门准备工作: 1、编制招标文件统一模板; 2、向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库中有能力提供该类货物或产品的潜在 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3、开、评标及定标 开标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开、 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工作人员负责记录整个开标过程并存档备查。 (1)召开评标预备会 所有评委、监督部门及投标单位到会,工作人员负责查验投标 人代表身份,手续是否符合招标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代为主持介绍 招标项目情况,并宣布标段安排及相关要求,监督部门宣布招评标 纪律。 (2)述标 按标段顺序,同一标段投标单位将一次报价交监督部门,监督 部门负责审查投标保证金等手续及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各投标单位 的投标结果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独立保管,并对其保密性负责。 (3)开、评标 ① 拟开标标段所有投标单位最终报价交齐后,可集中开标。 ② 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招议标会场内外保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 在会场周围滞留; ③ 按标段顺序,监督部门统一宣读各投标人报价信息,并请投 标人签字确认。宣读报价以前,招标采购单位相关技术评委可以将 与各投标人技术交流、产品使用等相关情况做简单介绍,但不得发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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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