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 1.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 (A)拉伸 (a)试验总则: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钢筋焊接性能的拉伸试验。 (b)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试验前检查来样的数量,与委托单进行核对,发现送检试样不同批、材质不 同、直径不等、轴线偏差、接头处弯角及搭接长度不正确等情况,应在原始记录 及报告中注明。试样的数量和长度,应依据标准有关规定。 2)焊接件的横截面积根据其公称直径计算。面积小于 10mm2 时,保留到小数点 后三位;面积为 10~100mm2 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积为 100~1000mm2 时, 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等于和大于 1000mm2 时,保留到个位数。试验中所有数字 运算,在所需位数以后的数字,按四舍五入奇偶法处理。 3)试验前应检查标油量和测力部分是否完好,调试自动采集仪仪表归零。 (c)拉伸试验过程: 1)根据 GB/T228.1-2021 规定的应力加荷速度、温度下进行试验,如试验条件特 殊,则需专门注明。 2)试验时,根据试样的形状选择夹头。扁平试样采用平面夹头,圆柱试样采用 V 形夹头。根据试样的级别和直径,估计其最大载荷,从而选择相应的测力盘度。 3)由试样拉断时的荷载计算抗拉强度。 4)试验过程中如发生停电等不得不暂停试验的情况,应关闭送油阀,打开回油 阀,关闭电源,待来电后继续试验,并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5)试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试验结果无效,应重新补作试验。 试验操作不当,如试样夹偏而造成不符合要求;试验后发现记录有误或设备 仪器发生故障,影响试验结果;焊接如有缺陷,焊件的破坏情况以及试验后试件 上显出分层、汽泡、夹渣及缩孔等冶金缺陷,应在记录及报告中注明。 6)试验结果评定 试验结果按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2.钢筋 (A)钢材抗拉 (a)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试验前检查样品的数量规格,与委托单进行核对,发现数量规格不符合时, 应及时与委托单位联系,并在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中注明。 2)试样标距长度的标记应选用小冲点、细划线或有颜色的记号做出一系列等分 格标记以标明标距长度。标距长度应化整到 5 或 10mm 的倍数。 3)试样计算横截面积采用公称横截面积,并取四位有效数据,即面积小于 10mm2 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积为 10~100mm2 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面积为 100~1000mm2 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面积为 1000mm2 以上,保留到个位数。 4)试验时,根据试样的形状规格选择夹头,扁平试样采用平面夹头,圆柱试样 采用 V 形夹头。 5)根据试样的级别和直径,估计其最大荷载,从而选择相应的测力度盘。 6)试验前应检查油标量和测力部分是否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除下钳口 部分及试件重量后,调试自动采集仪仪表归零。 (b)拉伸试验过程 1)按 GB/T 228.1-2021 标准规定的应力加荷速度、温度下进行试验,如试验条 件特殊,则需专门注明。对于屈服点不明显的钢材,在报告中要注明。如委托单 位认为必要,可重新取试样重做。 2)由试样拉断时的荷载 Fb 计算抗拉强度。 3)将试样拉断后的两段在拉断处紧密对接起来,尽量使其轴线位于一条直线上。 如果拉断处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缝隙,则此缝隙应计入试样拉断后的标距部分长度 内。 4)如拉断处到邻近标距端点的距离不小于 L0/3 时,可直接测量两端点间的距离; 小于 L0/3 时,若断后伸长率大于或等于规定值,可直接测量两端点间的距离, 否则按移位法测量。 5)试验过程中如发生停电等不得不暂停试验的情况,应关闭送油阀,打开回油 阀,关闭电源,待来电后继续进行试验,并在原始记录中注明。若荷载已超过该 级别钢筋屈服强度而停电,则该试件不作为评定依据。 6)试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试验结果无效,应重新补作试验: 试验在标距点上或标距外断裂;试验操作不当,如试样夹偏而造成不符合规 定要求;试样记录有误或设备发生故障影响试验结果;试验后试样出现二个或二 个以上缩颈;试验后试样上显示出冶金缺陷(如分层、气泡、夹渣及缩孔等)应 在试验记录及报告中注明。 (c)试验结果评定 按现行标准 GB1499.1-2024、GB1499.2-2024 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B)冷弯试验 (a)弯心直径、角度符合标准要求,试样长度应根据试样厚度和弯曲试验装置 而定。 (b)弯曲试验过程 将试样置于两个支点上,对一定直径的弯心在试样两个支点中间施加压力, 使试样弯曲到规定的角度或出现裂纹、裂缝、裂断为止。试验时应缓慢加力。 冷弯试验结果评定:试件经冷弯试验后,受弯曲部位外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如出现裂纹,则为不合格。所谓裂纹,是指试件弯曲后,其外表金属基体上出现 开裂,开裂长度>2mm而≤5mm。 (C)反向弯曲试验 (a)将试样弯曲90°,再向相反方向交替进行;将试样自由端弯曲90°,再返 回至起始位置作为第一次弯曲。然后依次向相反方向进行连续而不间断地反复弯 曲。 (b)弯曲操作作为以每秒不超过一次的均匀速率平稳无冲击地进行,必要时, 应降低弯曲速率以确保试样产生的热不致影响试验结果。 (c)试验中为确保试样与圆柱支座圆弧面的连续接触,可对试样施加某种形式 的张紧力。除非相关产品标准中另又规定,施加的张紧力不得超过试样公称抗拉 强度相对应力值的2%。 (d)连续试验至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弯曲次数或肉眼可见的裂纹为止;或者 如相关产品标准规定,连续试验至试样完全断裂为止。 (e)试样断裂的最后一次弯曲不计入弯曲次数。 (f)试验结果评定 (3)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 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 只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该批视为不合格。 (D)钢筋网片 (A)抗拉强度 (a)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试验前检查样品的数量规格,与委托单进行核对,发现数量规格不符合时, 应及时与委托单位联系,并在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中注明。 2)试样标距长度的标记应选用小冲点、细划线或有颜色的记号做出一系列等分 格标记以标明标距长度。标距长度应化整到 5 或 10mm 的倍数。 3)试样计算横截面积采用公称横截面积,并取四位有效数据,即面积小于 10mm2 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面积为 10~100mm2 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面积为 100~1000mm2 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面积为 1000mm2 以上,保留到个位数。 4)试验时,根据试样的形状规格选择夹头,扁平试样采用平面夹头,圆柱试样 采用 V 形夹头。 5)根据试样的级别和直径,估计其最大荷载,从而选择相应的测力度盘。 6)试验前应检查油标量和测力部分是否完好,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除下钳口 部分及试件重量后,调试自动采集仪仪表归零。 (b)拉伸试验过程 1)按 GB/T228.1-2021 标准规定的应力加荷速度、温度下进行试验,如试验条件 特殊,则需专门注明。对于屈服点不明显的钢材,在报告中要注明。如委托单位 认为必要,可重新取试样重做。 2)由试样拉断时的荷载 Fb 计算抗拉强度。 3)将试样拉断后的两段在拉断处紧密对接起来,尽量使其轴线位于一条直线上。 如果拉断处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缝隙,则此缝隙应计入试样拉断后的标距部分长度 内。 4)如拉断处到邻近标距端点的距离不小于 L0/3 时,可直接测量两端点间的距离; 小于 L0/3 时,若断后伸长率大于或等于规定值,可直接测量两端点间的距离, 否则按移位法测量。 5)试验过程中如发生停电等不得不暂停试验的情况,应关闭送油阀,打开回油 阀,关闭电源,待来电后继续进行试验,并在原始记录中注明。若荷载已超过该 级别钢筋屈服强度而停电,则该试件不作为评定依据。 6)试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试验结果无效,应重新补作试验: 试验在标距点上或标距外断裂;试验操作不当,如试样夹偏而造成不符合规定要 求;试样记录有误或设备发生故障影响试验结果;试验后试样出现二个或二个以 上缩颈;试验后试样上显示出冶金缺陷(如分层、气泡、夹渣及缩孔等)应在试 验记录及报告中注明。 (c)试验结果评定: 按现行标准 GB/T1371010-2017、GB1499.2-2024、GB/T1499.3-2022 的有关 规定进行评定。 3.土工试验 (A)颗粒分析 本方法适用于粒径大于 0.075mm 而不大于 60mm 的土。 (a)筛析法颗粒分析试验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析筛 粗筛,孔径为 60、40、20、10、5、2mm;细筛,孔径为 2.0、1.0、0.5、0.25、 0.075mm; 2)天平,称量 5000g,感量 1g;称量 1000g,感量 0.1g;称量 200g;感量 0.01g; 3)筛析机,筛析过程中应能上下震动。 (b)筛析法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 7-13 规定。 表 7-13 取样数量 粒径尺寸(mm) 取样数量(g) <2 100~300 <10 300~1000 <20 1000~2000 <40 2000~4000 <60 4000 以上 (c)砂性土的筛析法颗粒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按表 7-13 规定称取试样质量,精确至 0.1g,当试样质量多于 500g 时精确至 1g; 2)将试样过 2mm 筛,称筛上和筛下的土样质量。当筛下的质量小于试样的总质 量的 10%时,不作细筛分析;筛上的试样质量小于试样总质量的 10%时,可不作 粗筛分析。 3)取筛上的试样倒入依次叠好的粗筛中,筛下的试样倒入依次叠好的细筛中, 进行筛分析。细筛宜置于筛析机上震筛,震筛时间宜为 10~15min。再按由上而 下的顺序将各筛取下,称各级筛上及盘内试样的质量,精确至 0.1g; 4)各筛中试样质量的总质量的总和与试样总质量的差值,不得大于试样总质量 的 1%。 (d)含有粘土颗粒的砂性土,筛析法颗粒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按表 7-13 规定称取代表性试样,置于盛水容器中充分搅拌,应使试样的粗细 颗粒完全分离; 2)将水、试样悬液过 2mm 筛,取筛上试样烘干,称烘干试样质量,精确到 0.1g, 并按标准 GB/T50123-2019 规定进行粗筛分析; 3)用带橡皮头的研杆研磨 2mm 筛下悬液,过 0.075mm 筛。并将筛上试样烘干, 称烘干试样质量,精确至 0.1g,然后按标准 GB/T50123-2019 规定进行细筛分析; (e)结果计算与评定: 1)小于某粒径的试样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应按下式计算 X= mA mB × dX (7-45) 2)颗粒粒径的试样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为纵坐标,取粒径的对数为横坐 标。 3)筛析法颗粒分析试验的记录,应包括工程编号、试样编号、试样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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