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鲜菇”平台服务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 甲方(商户): 法定代表人: 乙方(河鲜菇):东营市悠扬工贸有限责任 网 址: 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学民 WAP 站: 联系人: 马义鹏 联系电话:0546-8898919 商户同意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为“河鲜菇”用户提供在线外卖服务,包括在线订餐和餐饮配送等服 务内容。具体约定内容如下: 一、商户优惠和合作期 (1)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河鲜菇”用户提供外卖 产品消费优惠,甲方各家门店优惠方案详见附表《连锁商户信息表》。 (2)合作期满前 15 天,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再续约的,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 每次续约双方合作期将自动延长一年,以此类推,但本协议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2018 年 3 月 31 日。 二、河鲜菇服务和收费标准 (1)本协议中由河鲜菇提供的服务是指由乙方向商户提供的网络技术服务和管理软件等服务。 (2)甲方同意就使用“河鲜菇”外卖服务支付技术服务费,服务费依照甲方与河鲜菇网用户就 外卖产品实现的交易金额乘以服务费结算比例计算。服务费结算比例根据商户所属行业确定如下: 商户所属行业[平台服务类],依照每笔交易金额的 5 %收取。备注: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5%-10% 的金额支付。 三、商户业务收入结算 (1)甲方外卖产品相关业务收入款项的结算时间和结算方法等依照《外卖服务合作条款》的约定 执行,在扣除甲方应付技术服务费用后通过微信支付结算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指定银行收款账 号和相关信息见附表《连锁商户信息表》。如收款银行户名与商户全称不一致的,商户需依照河鲜菇要 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如甲方收款账号变更或发生变化的,请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联系并书面通知“河鲜菇”, 否则可能导致结算失败和损失。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所附《外卖服务合作条款》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商户尚 未在河鲜菇开具商户账号,需另行签署一份《开户协议书》。商户如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定内容,请签章 确认。 商户签章: 乙方: (盖章) 商户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外卖服务合作条款 一、外卖产品发布和配送 1.1、河鲜菇在河鲜菇网开设外卖网络平台,为河鲜菇网 用户查询商户外卖服务、订购外卖产品提供便利。商户提 供关于外卖产品(含服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外卖 产品的描述以及商户提供的优惠信息等,并委托河鲜菇 通过河鲜菇网进行宣传推广。 1.2、河鲜菇开发网络交易功能,商户通过河鲜菇平台发 布的外卖产品可在线接受网络用户订购。商户授权河鲜菇 向订购外卖产品的用户代收相关费用,河鲜菇依照本协 议的约定将费用支付给商户。 1.3、商户自行通过其网络账号登录河鲜菇网发布外卖产 品,包括进行价格设置和产品说明。商户同意依照约定的 优惠方案为用户订购外卖产品提供优惠折扣。 1.4、河鲜菇网用户通过平台订购商户外卖产品并由河鲜 菇代收费用后,河鲜菇负责将用户订购信息发送给商户, 商户应及时确认订单并配送产品。如果商户拒绝用户订单 或未及时确认订单的,则河鲜菇将依照交易规则向用户 退款。 二、商户承诺 2.1、商户通过平台销售的外卖产品其销售价格不应高于 商户的普通市场售价,但产品的质量和品质需应保持相 同的标准。 2.2、商户在与用户交易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应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 序,不可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2.3、商户不得以虚构或歪曲事实的方式不当评价用户或 其他商户,不应采取不正当方式制造或提高自身的信用 度,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制造、影响用户的信用度。 2.4、商户不得对河鲜菇网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 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河鲜菇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 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河鲜菇网站上展示的资料、交 易记录、用户数据等。 2.5、商户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及信息,包括广告宣传信息, 应全部真实、合法、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商户承诺具 有开展本协议涉及的合作应有的合法的从业资格和权利。 2.6、商户承诺其提供的外卖产品没有质量瑕疵和/或权利 瑕疵,并符合法律规定及国家标准。 三、合作特殊事项 3.1、商户应自行负责支付依照任何适用的法律就销售产 品而要求缴纳的全部税费。 3.2、任何用户、产品使用人或其他人士因使用商户提供的 产品造成其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失的,商户应负责赔偿并 使河鲜菇和河鲜菇网免责。 3.3、未经河鲜菇另行授权,商户不得以阿里巴巴、淘宝网、 淘宝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对外开展合作或宣称具有代 理、代表权限或标明为“合作伙伴”等商业合作关系。 3.4、商户通过河鲜菇网销售外卖产品的,应接受用户对 商户服务和产品的评论,相关评论信息将通过网络进行 公开展示。 3.5、在双方合作结束或提前终止后,或者商户主动或被 动提前退出合作时,如用户已经订购外卖产品而尚未使 用且仍在有效期的,商户应负责继续提供;对于尚未成 交的订单,河鲜菇有权直接做删除处理;先前形成的交 易信息和评论河鲜菇仍可保留刊登。 3.6、河鲜菇将通过河鲜菇网站就商户参与在线外卖产品 交易不定期发布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发布、商品 下架、交易流程、类目管理、产品投诉等规则,商户同意 遵守该等规则。 3.7、如商户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外卖产品承诺事项, 或根据河鲜菇的判断商户的外卖产品有损害平台、用户权 益之可能性时,河鲜菇可以删除相关信息甚至直接终止 与商户在本协议项下的合作。 3.8、河鲜菇网仅作为商户和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商品和 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 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河鲜菇网或河鲜菇成为商 户在河鲜菇网上与用户所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 易河鲜菇网和河鲜菇仅提供网络服务,河鲜菇不对商户 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四、交易费用结算 4.1、用户通过河鲜菇网平台订购商户提供的外卖产品而 支付的费用由商户享有。如无特殊情况,河鲜菇将在用户 确认收到外卖产品后【1】个工作日内将结算费用支付至商 户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同日支付宝公司委托银行向商户 指定银行收款账户打款,实际到款时间依据银行结算流 程确定。双方同意费用结算遵循如下原则: (1)双方认可结算数据以河鲜菇平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 准。 (2)结算必须以用户将订购费用有效支付到河鲜菇指定 的账户为前提。 (3)用户在使用外卖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描述不符,或 者对商户产品或服务不满意,要求退款的,河鲜菇将通 知商户解决用户投诉。在商户解决用户投诉之前,该用户 的订购费用河鲜菇有权拒绝支付给商户;如商户未能自 行妥善处置用户投诉,则河鲜菇将向用户与商户核实相 关情况,并根据河鲜菇的判断决定是否向用户退款和退 款的比例以及可能向用户支付的赔款,商户认可并同意 执行河鲜菇的决定。 4.2、商户应当就外卖产品的收入自行缴纳税费,如用户 要求开具发票,则商户应为用户开具与用户支出订购费 用相同金额的合格发票。 4.3、为了核实订购用户是否接收了外卖产品,商户应在 订购用户接收后请用户签字确认。 4.4、就商户使用河鲜菇平台进行的外卖产品交易,河鲜 菇将向商户收取技术服务费,本协议项下商户向河鲜菇 支付的技术服务费为外卖产品成交价乘以技术服务费比 例。 4.5、如商户同时使用河鲜菇提供的其他收费服务的,应 根据使用该等服务项目时签署的相关协议支付费用。 五、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保证或 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等的, 违约方应负责解决,使另一方发生任何费用、额外责任或 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5.2、如果商户签署了《河鲜菇特约商户服务合同》的,则 商户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同时遵守服务合同的约定内 容。如商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同时依照本协议以及服 务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商户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则河鲜菇有权通知支付 宝公司从商户支付宝账户中扣除相关款项以对用户、河鲜 菇的损失进行赔偿。 六、其他约定 6.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河鲜菇 与商户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 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河鲜菇和商户同意由河鲜 菇住所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6.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090 - 外卖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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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