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了使生产现场张贴类文件的统一有序, 适用范围 厂区所有需要张贴上墙的件和警示标识 主要内容 1. 警示类 警示类标识张贴高度需高于现场摆放物品的高度,以保证人 员能够及时看到警示标,高度需一致,且不能被物品挡住。 2. 文件类 文件张贴高度为 1.5 米~1.6 米,张贴位置需在显眼位置,张 贴时必须用硬胶套装上再进行张贴。未经审核批准文件禁止 张贴。 3. 目视化管理类 目视化管理类文件的张贴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进行张 贴,张贴时必须考虑到可视程度及对场 5S 的影响。 4. 点检表类 点检表类表格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张贴位置需对应在被点检 物品的醒目位置,必须用硬胶套装订后再进行张贴。 5. 引导类 提示类标识需张贴在现场主要的通道或者特定的区域,以保 证现场能及时发现引导标识。 6. 标卡类 标准作业指导书类文件必须张贴到对应的岗位或工位正前方 不能被物品遮挡。 7. 责任卡类 责任卡类标识张贴点为相应责任区域或责任物品表面的显眼 位置。

docx文档 标识张贴标准(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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