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丙方: 丁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为寻求合作发展,甲乙丙丁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 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设立的公司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地址设在 。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丁各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 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 ,兼营 。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丁方:出资额为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 及时依法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甲乙丙丁四方投入公司的现金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 户; 第五条 出资证明 公司应对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出资证明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应当载明 下列事项:(出资证明只是本公司的股份确认证明,不能做任何其他用途)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第六条 股份转让 任何一方股东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必须在现有股东内部转 让,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其他方。 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七条 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均有本公司现有股东担任) 2、公司设总经理 名,副总经理 名,均由股东会聘任。 第八条 各发起人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 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 故解除其职务。 4、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各发起人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 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条 费用承担 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 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前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 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 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 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 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二条 声明和保证 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 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 _日内)签订书面变更 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 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 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 充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丁方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甲方(签字): 签订时间: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月 日 丁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
温馨提示:如果当前文档出现乱码或未能正常浏览,请先下载原文档进行浏览。
本文于
2024-09-09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