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王萍、肖峰 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汉寿县华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 年12月18日在(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 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 同意公司为扩大产能,购买原材料,补充流动资金之需要,向中国 农业银行汉寿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且由常德财鑫投资担 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愿以公司资产 作为该贷款的抵押物, 并承诺将用生产经营收入按期还本付息。 股 东:(签名或盖章) 2013年04月20 日

doc文档 公司贷款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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