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合作协议书 主办部门:民用事业部 协作部门:江苏分公司 为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友好协商,现就 漳州市南江滨路建设工 程项目施工监理(第Ⅰ标段)合作实施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如下: 一、主办部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主办部门为本项目的责任部门,牵头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过程中日常 问题的处理,并负责合同监理费的收取、安全质量管理、项目文件评审、日常检 查、月报上报、顾客意见调查、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文件归档、业务统计和项目部 所需各类管理文件的提供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协作部门责任、权利和义务 协作部门应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做好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过程中重要问 题的处理,协助项目实施中相关人员的组织与配备,协助主办方进行项目管理、 成本管理及项目备案工作,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主办方的项目检查,负责业主方 1 高层协调工作。 三、项目部人员组成 项目总监由 民用事业部 赵洪军 担任;其他人员由合作双方共同协商安排 配备。 四、新签合同额、收入、利润分配和成本、费用分摊 合作各方按照约定的方式统一核算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收入和利润按协 商比例分配。 1、项目合同额:民用事业部与江苏分公司分配比例 50%:50%;合同监理 费壹仟叁佰伍拾捌万玖仟柒佰元整(¥13589700.00),即民用事业部与江苏分 公司各陆佰柒拾玖元肆仟捌佰伍拾元整(¥6794850.00) 2、项目收入:项目收入纳入民用事业部,由江苏分公司核算,项目收入分 配比例为:民用事业部占 50%,江苏分公司占 50%; 3、项目成本分摊比例:项目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社会保 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劳务费、专家费和现场其他直接费用等),经合作部门 2 负责人双方签字后,由民用事业部和公司财务分别报销、记账,待年底统一核算 上述成本费用按 50%:50%分别计入各自部门的本项目成本。 4、项目利润:每年度及项目结束后结算项目利润。项目收入扣缴公司管理 费、税金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成本后,按照上述比例分配利润;项目利润以 代缴公司管理费的形式支付。 五、违约及争议处理 双方协商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作各方各执一份,复印件送事业发展部、生产管理 部、经营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本协议自合作各方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并完 成财务结算时终止。 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协作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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