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 郑州市弘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在本公司会 议室(地点)召开了公司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时间、地 点和审议事项,已于 15 日前口头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执行董事李延光(职务)主持。 经代表公司表决权 100%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 0%反对, 0%的股东放弃)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 同意自然人股东李延光将其持有的郑州弘业投资担保有限公 司的 20%的股份转让给河南银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同意自然人股东李延光将其持有的郑州弘业投资担保有限公 司的 16%的股份转让给刘来福。 3. 股权转让应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完成,新的股东会成员为: 河南银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随军、刘来福、张翠珍、冯高峰、 韩裕菊、张劭臣。 新的股东增资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增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河南银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 货币 20% 李随军 1200 货币 24% 2012.7 刘来福 1000 货币 20% 2012.7 张翠珍 600 货币 12% 2012.7 冯高峰 600 货币 12% 2012.7 韩裕菊 200 货币 4% 2012.7 张劭臣 400 货币 8% 2012.7 2012.7 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公司章 程中相关条款。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doc文档 担保公司股东会决议

实用类文档 > 实用文书 > 精选 > 文档预览
2 页 600 浏览 2025-01-20 3.9分
温馨提示:如果当前文档出现乱码或未能正常浏览,请先下载原文档进行浏览。
担保公司股东会决议 第 1 页 担保公司股东会决议 第 2 页
本文于 2025-01-2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