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品学网合作教师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清大世纪教育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合作项目:(明师讲堂、小班课堂、一对一辅导室、答疑室、在线辅导。)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对教育的服务功能,促进优秀教学资源的推广,基于甲乙双方的利益共 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 二、协作方式 甲方 1. 甲方聘请乙方为合作教师,乙方自愿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网络授课,讲课选题由甲方指定 或由乙方提供后经甲方同意; 2. 甲方需审核合作教师资质,确保清大品学网平台师资质量; 3. 合作协议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了第一个试讲内容文案之后,甲方支 付乙方合作预付款。(仅限于明师讲堂约稿才支付预付款,参与其它服务项目的老师,实行 按月结算的方式计算应得课酬。) 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推荐其他优秀教师,也有义务向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推荐品学网教学 平台。 5. 甲方保证清大品学网平台及清大 IC 的正常运营。 乙方 1.乙方提供选题相应课程教学设计,双方以电子版的形式协调确定讲课内容、形式、数量、周期 计划,文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讲课计划保质保量保时完成; 2. 乙方在被约稿或者主动需要参与“明师讲堂”课程时,在收到预付款后需在清大品学网上注 册开课,最少保证讲 1 节/周,并在清大品学网上为学生提供答疑服务(包括“在线答疑” 和“实时答疑”); 3.乙方应尽可能的保证登录清大 IC 教学端,并保证每星期在线时间不少于 16 个小时; 4.讲课地点:乙方自主选择,环境要求需满足甲方要求,需自行准备宽带上网条件的电脑、摄 像头、麦克风、耳麦、音箱等必备设备、统一使用公司指定授课背景及 PPT 背景图(授课背景 喷绘费由清大公司统一按 60 元承担)。在录制过程中,需排除与教学无关的影像; 5.乙方需提完整的个人信息、简介、照片、教师证及职称证等相关身份证明;并对这些信息的 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6.讲课要求: a) 内容部分:讲课的内容完整,反映出的教学信息,没有科学性错误,教学逻辑清晰、 合理、重点突出,有效突破课程难点,教学方法、手段和理念先进。 b) 形式部分:录制画面清晰,布局合理,界面友好,利于学生学习,单节内容量适 度。需要实时在线讲授的课程内容,需提前三天将所准备讲授的知识内容的教案交给 甲方。乙方须保证实时教学能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设备、课时准备等) , 并提前进入教室,配合甲方调试好设备,准时开课。 要求不限于以上内容,未尽要求条款双方根据具体教学任务协商确定。 9.乙方讲课后要提交给甲方以下资料:教学课件,以及该课件所涉及的视频、音频、图片、 文字等资料内容,且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给甲方。 三、报酬 1、乙方可以参与的课程:明师讲堂、小班辅导、答疑室、一对一辅导室、在线辅导。 2.预付费用:预付费用仅限于乙方申请参与甲方主办的“明师讲堂”栏目。小班辅导、答疑室、 一对一辅导室等栏目的费用结算,按照月度结算的方式进行。 a) 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甲方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作预付款________元; b) 如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未能提交合作的内容课件,或者没有认真准备课程而被超过 10% (含)的听课学员评为“差评”,甲方保留收回全部预付款的权利,并不予结算课酬。 c) 甲方提前预支的费用将在清大品学网上教师讲课后应该获得的课酬收益中陆续扣除。 3.讲课费用 a)乙方按甲方要求讲课,且提交相关课程资源后,按照提交的有效课时数( 60 分钟/课时), 甲方付给乙方报酬。实际讲课时间单次不得少于 50 分钟; b) 授课内容: 课别: 费标准: ;年级: ;主要内容: ;约定单节次学生收 。 c) 甲方按乙方讲课的次数及内容支付给乙方讲课报酬,结算标准为:(本结算标准适用期 为 2010 年 1 月 1 日——2010 年 6 月 30 日) (1) 在“明师讲堂”和“小班辅导”讲课的老师,当听众人数在 100 人(含)以下 时,老师的课酬为本课堂总收入的 40%;听众在 100 人以上,每增加 10 人听众, 提成标准降低 1%,直至最低结算标准 30%。即总实时听课人数达到 200 人(不 含)以上,给付给老师的实际课酬至少为:201 人 X30 元/人 X30%=1809 元。听 课人数在 201 人(含)以上,统一按照总收入的 30%计算课酬,上不封顶。 (2) 一对一辅导室、答疑室的收费标准为一对一辅导室每节次 100 元;答疑室每节次 60 元。两者之间的差别是一对一必须是专门的一对一服务,而答疑室可以让老 师一对多。每节次时间均为 1 小时,并可以实现答疑室、辅导室的冠名服务。主 持教师的课酬标准为该答疑室或者一对一辅导室总收益的 70%。中学二级(小 学一级)以上教师的辅导课程定价 100 元每节次,二级以下定价为 60 元每节次。 (3) 乙方提供的资源在清大品学网“专题点播”上产生的收益,甲方将依据学生所 付费用的 20%提成(税前)给乙方。 (4) 课酬结算的方式:(A)特别约定的“明师讲堂”课题讲座系列,采用在全部 课程完成以后 7 个工作日内结算的方式,遇到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B)长期合作教师采取平均月方式结算,每月 15 日结算课酬,遇到周末或节 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C)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标准根据北京市 相关规定执行。 (5) 付款方式:转帐。 合作教师收入提成由甲方直接汇入乙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版权 1.乙方保证教学内容及相关资源属个人原创,保证拥有完全、充分、排他的著作权,不侵犯 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其他权益。 2.甲方以支付课酬的形式完全拥有乙方讲课的录像及其相关资源的版权并有权使用,乙方 不得自行使用、或复制该资源,且乙方不得向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和目的提供该资源。 五、责任 1.甲方如果利用乙方提供的讲课录像及其资源进行违法活动,因甲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任何 第三方主张索赔要求及其衍生的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须对自己提供的讲课内容和形式承担法律责任,因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 主张索赔要求及衍生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讲课内容和形式如果不科学、不健康、违法,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与赔偿 1.乙方按要求讲课,且提交相关资源后,如果甲方不按时、按量支付相应报酬,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进行滞纳赔偿。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须按时、按计划完成讲课任务,并及时 提交相关资源,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三倍的赔偿。 2.乙方讲课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不被甲方所属网站上学习的学生所认可,甲方可终止该协 议,甲方不结算未获得认可的课件课酬。 3.甲乙双方如由此引起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解决未果,可由协议签署地的仲裁委员 会解决。 4.协议签署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首创拓展大厦 7 层。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商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北京清大世纪教育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指定帐号: 甲方签章: 日期: 年 乙方签字: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教师讲课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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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3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