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开发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重庆鸢菲商贸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是提供 专业厂家,并期望在相关行业市场上销售推广其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市场方面具有销售、推广、维护服务、技术支持能力的专业公司,对相关产品的市场有 丰富的经验和认识,并期望在相关行业和渠道推广甲方的相关产品; 双方为共同利益竭力合作及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望;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1 根据双方协议,甲方在此指定乙方为甲方的西南销售代理,乙方接受指派并保证将遵照本协议中 的各项条款执行此委任。双方合作模式:买卖:【 】 代理:【# 】 贴牌:【 】 1.2 乙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未完成甲方规定销售要求,甲方有权依据乙方销售情况考虑 降低对乙方的待遇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1.3 乙方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国产其他厂商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1.4 双方业务配合方式:乙方第一年不确定销售任务,第二年销售任务为 1500 万。项目信息及时汇报 至甲方,甲方给予人员配合。如第一年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超过 1000 万,甲方可考虑授权乙方在西南 不超过三个地区/行业的总代理,双方另行协商。 2. 费用划分:原则上所有的销售费用均由代理商负责支付,需要甲方销售及技术支持人员进行配合 工作时,出差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3. 销售合同可由乙方与用户直接签订,用户的货款直接打到乙方的账户,同时甲方和乙方签订买卖 合同,甲方给予代理产品的底价,约定乙方按用户方付款条件同等比例进度付款给甲方。 4.售后服务:甲方承诺两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5.甲方将通过一系列定期市场活动(如全国各大报刊杂志广告、户外广告牌、促销、新产品发布会、各 种研讨会、巡展等)加大宣传和推广甲方全系列产品的力度;将重点强化在以上市场活动中对乙方 的支持。甲方应将一季或一定阶段内的市场活动计划通知乙方,使乙方能指定相应的方针。 6.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全国市场推广计划,全面配合甲方行动。乙方的宣传计划必须以迅速开拓渠道及 行业市场为目标,符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政策和策略。乙方在实施中涉及的费用,将以其市场基金为 主,不足部分,如需甲方支持,经乙方提前申请,甲方将尽最大努力给予乙方人力物力及费用方 面的支持(甲方不承担未经与去商讨并得其认可的活动经费)。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和帮助乙方 实施其渠道拓展计划和活动。 7. 甲方举办的市场活动如涉及乙方的渠道和行业范畴,应在此前就活动内容及细节与乙方沟通,乙 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适当的工作和费用。 8. 甲方将强化建设并长期稳定的保持一个能够提供优质服务及技术支持的技术部门。甲方将定期为乙 方员工提供销售、市场和技术培训(尤其是对新产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将用各种方式为乙方提 供产品的技术信息和资料,将提供给代理定期更新的技术参考手册,将建立用户热线咨询电话。对 代理商和用户提出的各种有关产品技术及服务的问题,甲方将在 24 小时内给予满意的电话答复。 9.1 乙方同意:商标为甲方独家所有。凡涉及到甲方产品的任何事物,都必须经甲方对商标许可的书 面同意和认可。甲方有权指明,决定和批准涉及甲方产品的销售、经营、推广和代理的所有标准及程序。 9.2 甲方允许乙方在宣传推广和代理销售激发产品时可是有所有带有甲方商标的包装、标签、展示品、 贴纸、广告、宣传等的任何材料。乙方只能以甲方批准的形式和方法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且只能用于 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范畴。 9.3 所有乙方使用甲方商标的行为必须是为了促进双方共同利益的。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损害玷污 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乙方必须对因未严格遵照本协议内容执行所造成的任何赔偿要求、损失、 费用和给甲方造成损失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且有权通过任何合法凡是追究乙方 责任。对严重错用商标或侵权的代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包还代理合作协议在内的一切协议。 10. 本协议有甲乙双方正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有一年。 此后,除非双方中的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协议有效期限和自动延期一年。 发生本条下列(a)到(g)项中的任一情况时,发现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 知的一方未在收到之日起的 30 天内令双方满意的纠正补救或消除此情况,则发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 的另一方后终止本协议且立即生效。 (a)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 (b) 另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的)。 (c) 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以致任何一方无法实现协议项下的主要目标。 (d) 因收不可抗拒时间阻碍超过 90 天,不可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e) 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法规和/或制定的任何政策、法律或规定给任何一方造成严重不利 的后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和/或进行必要的调整。 (f) 一方在公关场合,通过媒介或官方渠道(包括与政府官员私下接触)严重损害另一方公司 的形象和信誉。 (g) 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协议。 11. 本协议终止或到期时,所有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和许可将终止。乙方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多有与甲 方商标及知识产权有关的一切事物。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决定,通过与甲方书面联系的形式立即将 所有的任何部分涉及甲方知识产权内容的保装、标签、展示、交易、广告、宣传品和其他材料交还给 甲方或者销毁。此义务和责任在本协议终止或到期后继续有效。甲方对甲方产品的服务承诺继续 有效。 12. 自双方和产生争议之日起 60 天内如不能达成双方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争议将呈交并最后有中 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的规定和程序裁决。仲裁应在重庆进行。仲裁将裁决双方各自应承担 的仲裁费和争议所引起的其他费用。仲裁的结果将是最终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可在就有关 合同的该项争议提起诉讼。任何有管辖权的法庭可以执行此裁决。 14.本协议(包含附件)用中文书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重庆鸢菲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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