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斯眼镜有限公司模特合作合同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模特):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公司地址: 常住地址: 合同协议书本着甲方品牌打造和管理及维护和提升乙方自身形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 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 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 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 工作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公司经营形式原因所有拍摄为单场拍摄,乙方每年保证甲方 至少二次拍摄任务) 第二条、工作内容:产品模特及形象代言。 第三条、工作方式:甲方提供拍摄场地和化妆服务并决定拍摄时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工作(包括外景拍摄)。 第四条、在眼镜行业(类目)中,为打造甲方品牌及维护和提升乙方 自身形象,乙方不得再参与其它眼镜品牌的接拍、代言等其它工作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拍摄的底片及照片保留最终的解释权。并拥有照 片及底片的著作权、出版权、发行权和使用权。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 将照片用于分销使用。 第六条、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拍摄工作,不能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内 随意离开,必需按甲方的拍摄要求工作。 第七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拍摄活动开始以前如对约定时间,场地及 其它条款有所变动时,必须在拍摄前 48 小时内,以有效方式通知对 方。 第八条、在拍摄活动中,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2.薪资按年结算,每年为人民币 10000 元。 3.所涉及到的所得税按照相关规定由乙方缴纳。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优先续约权或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中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 30 天通知另 一方。 第十二条 合同推迟、拖延及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或实 际发生的推迟、拖迟、延期履行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 解决。 2.单方发生违约行为后,守约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 追偿应付未付或应完成未完成的义务以及应付的赔偿。 3.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 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双方共同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 约。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持 1 份。本合同经甲、已双方 签字盖单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签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按手印): 日 期: 乙方收款银行卡号: 乙方银行卡号持有人及姓名: 日期:
模特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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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