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 概述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 1 ) 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 ( 2 ) 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 3 ) 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 4 ) 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 订立的条件 ( 1 )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 2 ) 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 3 )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 4 ) 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 5 ) 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施工合同的有效期 施工 合同 生效 施工 合同 终止 签订 保修 合同 施工合同 质 量 保 修 协 议 终 止 工程 竣工 保修 开始 保修协 议生效 保修合同 (协议) 第二节 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GF— 1999— 0201 ) • 适用范围 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 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 构成文件 ( 1 )协议书 (10 个方面 ) ( 2 )通用条款 (47 条 ) ( 3 )专用条款 ( 4 )附件:承包人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和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二节 • • • • • • • • • • 合同协议书内容 (1) 承发包人双方 (2) 工程概况 (3) 工程承包范围 (4) 合同工期 (5) 质量标准 (6) 合同价款 (7) 组成合同的文件 (8) 词语定义 (9) 双方承诺 (10) 合同生效 第二节 优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 1 )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 第二节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 工程师 自 工程师 表 姓名 / 职 务 / 职权 否则以 书面 形式 行使职权 需征得发包 人批准的 工程师 姓名 / 职 务 / 职权 履 或全 部分 义务 行一 合同 部 两者职 权不得 相互交叉 派 发包 人 也称 代 托 委 理 监 总监理 工程师 发包人 派驻现 场的 代表 也称 为 在专用条 款中明确 应取的 批准 通知 在专用条 款中明确 项目 经理 第二节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委派书 工程师 提前 7 天 以书 面形式通知 工程师 代表 撤回通知 监理的 作为合 同附件 可向工程师提交 有疑问的函件 工程师 通知 承包人 发包 人 承包人 确认、纠正 委派 工程师 代表 在授权范围内发 布的函件,与工 程师具同等效力 签收制度 工程师 指令 / 通 知签字后 在回执 上签署 姓名 和收到 时间 项目 经理 书面 形式 在 48 小 时内 确有必 要时发出 口头指令 工程师 未能及时 书面确认 提出书 面确认 要求 认为工程师 指令不合理, 应在 24 小时 承包 内提出修改 工程 人 指令的书面 师 报告 24 修改 小时 指令 书面通知 继续执 行原指令 执行 指令 执行 指令 承包 人 承包人应 在口头指 令后 7 天内 果 如 指令 通知 生效 工程师在 48 小时内 不答复的 口头指 令称为 确认 及时答 复的 确认 错误 指令 发包 人 追加合同价款 承包人的损失 延误的工期 承担 及时向 工程师 未能 发 包 人 及时 承包 未能 商 更换 提前 工程 7 天 书面通知 师的 提供所需指令 批准,并履行 约定的其它义务 导致 追加合同价款 承包人损失 工期延误的 发包人 承担 项目经理 承包 人 项目 经理 姓名 职务 书面 形式 项目 经理 按发包人认可的 施工组织 设计、 工程师发布的指令 在紧急情 况下且无 法与工程 师联系 可采取保 证人员生 命和工程、 财产安全 的紧急措施 分清 责任 在专用 条款中 写明 通知 项目 经理 签字 组织施工 48 小时 内报告 工程 师 发包 承担 追加合 同价款, 人或 顺延工期 第三人 承包 人 承担费用, 工期不顺延 工程 师 在回 执上 签署 姓名 和收 到时 间 通 知 生 效 第二节 承包人 需更换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更换 提前 7 天 书面形式 知 通 发包人 同意 后更 换 与承包 人协商 建议 更换 不称 职的 项目 经理 后任 继续 行使 职权 履行 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二、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 三、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 施工图纸 • 施工进度计划 • 开工及延期开工 • 工程的分包 • 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二节 图纸 增加 套数 日期 套数 发包 人 保密 承包 人 专用条 款明确 发包人 复制 承包人 承担费用 未经同意,不 得转给第三人 保修期满,退给 发包人 , 存档除外 发包人承担费用 承包人履 行保密义务 现场保留一套图 纸,供检查使用 进度计划 承包人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 若群体工程应按单位工程编制 按时提交 按时 工程师 逾期不确认也 不提出修改 意见,视为 进 度 划 计 ?与 确 认 的实 际 进 度 对进度检 查、监督 若不符合 承包人 提出改 进措施 修改 进度 计划 确认或提出 修改意见 同意 承包人 组织实施 工程师 确认后 注: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 确认,并不免除承包人施组 和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 承担的责任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书面形式 提 7 前 天 承包人 延期开工 理由和要求 不能按 时开工 两种结果: 同意 / 不同意 工程师 定 决 ? 48 小时 未答复 书面形式 称为同意 发包人 不能按 时开工 书面 形式 工程师 承包人 48 小时 答复 工期顺延 通知 承包 人 赔偿承包 人损失,工期顺延 工程款预付 预付时间 不迟于日 期前 7 天 双方在专用条 款约定预付款 的时间和数额 发包人 按约 预付 预付额度 预付的数额在开工 后按约定的时间 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 扣回方式 明确 预付额度: 1. 建筑工程(不超过当年建筑工 程工作量的 30% ;) 2. 安装工程:不超过当年安装工 程工作量的 10% ; 扣回时间 扣回原则 违约责任 等问题 承包人在 预付 时间 7 天后发出 要求预付通知 发包人 仍不预付 承包人在发 出通知后 7 天停止施工 发包人支付利息 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 •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 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检查与返工) • 隐蔽工程与重新验收 • 施工进度管理(按进度施工、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暂 停施工、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 • 设计变更管理 • 工程量的确认 • 支付管理 • 不可抗力 • 施工环境管理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 供应材 料设备 双方约定发 包人供应材 料设备一览表 提供 材料 设备 向承包 人提供 产品合 格证明 承包 人 若发包人供应 的材料设备与 一览表不符 ? 按双方在专用 条款中约定处理 双方共 同清点 保管费 用由发 包人 支付 若未 通知 承包人 清点 承包人不负责 保管,丢失损失 由发包人 负责 由承包人 妥善保管 使用前由承包人 负责检验或试验 由承包人原因发 生丢失损失,由 承包人负责赔偿 不合格的不得使 用检验或试验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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