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职责 部门职责 1. 在分管副总、总工领导下,全面负责发电部的安全、经济生产 运行管理工作;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管理与监视 好机组日常运行工作,确保机组安全、经济运行,预防发生设备严重 损坏及人员误操作事故; 3. 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对 易出现的锅炉四管爆漏、电气误操作等事故,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详 细措施进行落实; 4. 对于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应在其职责范围内认真组织, 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事故的调查分 析; 5. 每年应组织各专业修订、编制运行规程工作。对设备改进、系 统变化、运行参数应及时进行修订,切实做到与现场实际相符; 6. 应经常对员工及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 作。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知识竞赛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小指标 竞赛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 应监督员工对保证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规程、运行 规程的正确执行,加强“三票三制”的检查和抽查工作,保证“两 票”合格率达到 100%; 8. 加强对设备缺陷的微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确保 机组在最佳工况下运行。对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威胁人身、设备 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9. 按规定及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分析例会,及时召开本部门 的运行安全经济分析例会; 10. 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每年初制定部门及所属 班组的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安全 目标的实施。 11. 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股份公司及本公司有关 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 12. 在深入生产现场时应加大查禁违章工作的力度,杜绝指挥性 违章和习惯性违章,对发生的各类违章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 原则和“教育、曝光、处罚、整改”的步骤分析处理,并实行联责考 核。发现违章必须及时制止,否则,按违章处理; 13. 负责生产方面安全技术指标的提升,保证废水、废气、废渣 达标排放; 14. 负责入场煤质的监督化验把关,达到采制化达标 ; 15. 负责生产生活用水的调水、储水、水质处理,达到生产生活 用水水质指标要求; 16. 搞好本部门的防汛、防寒、防冻、防火、防盗等工作; 17. 负责提出运行设备及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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