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公司 文件号 GJS04 版本号 B 第1页 编制 审核 批准 共3页 日期 日期 日期 生效日期 1.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本公司对供方进行质量索赔的项目、程序、申诉和裁决等内容。本管理办法 中质量索赔为通用索赔准则,如与供方签订了质量协议,则具体按质量协议进行,无质量协议按 本管理规定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外协件供方。 2.定义 2.1 质量协议:与供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签订的产品质量合约 ,是采购合同的一部分, 也可独立签订质量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批量质量问题:同品名或同批次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数量大于或等于交检数量的 5%时,即为批 量质量问题。 2.3 质量损失:指因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附加损失(包括无形损失)。 3.职责 3.1 计划物控部:采购组对本管理办法进行归口管理,负责采购合同、质量协议的起草签订及进货 产品质量信息的传递,负责不合格品索赔处置等工作。 3.2 质管部:负责质量技术标准文件的确立,采购产品的进货检验及不合格品的处理仲裁,对不 合格品具有最终裁决权。 3.3 生产制造部:负责提供因采购产品造成的生产停工/返工/返修记录,并组织实施不合格品的返 工/返修工作,协助采购组进行不合格品的索赔工作。 3.4 财务部:负责办理质量赔偿费用的财务结算手续。 4.程序 4.1 公司各部门在处理采购不合格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4.1.1 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我公司生产延续性,使供需双方损失尽可能最小。 4.1.2 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确保同样的质量问题不重复出现。 4.1.3 认真分析质量不合格原因,确定对可能给主机厂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不合格证据必 须确凿,必须以双方确认的书面报告作为理赔的依据。 D、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及时反馈、处理。 4.2 质量索赔原则: 4.2.1 不合格品证据,必须经供应商书面确认的原则。 4.2.2 不合格品处理,应在考虑国内工艺水平及对主机厂损失程度基础上,尽可能减少供需双方 损失。 4.2.3 在保证质量及生产进度基础上,尽量采取让步降价接收的原则。 4.2.4 重复发生,加大赔偿比例的原则。 4.2.5 特例原则。 4.3 质量赔偿责任划分: 4.3.1 进货检验时的不合格品:退货或现场挑选/返工/返修,全部损失(直接损失、附加损失)全 部由供应商承担。 4.3.2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根据产品价值及不合格严重度,供应商承担降价 5-20%的赔偿损失, 则挑选/返工/返修费用由我公司负担,挑出不合格品退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承担退货损失 (退货运费 及不合格品金额),对让步接收产品,因我公司标识不清、记录、保管及仓储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质 量损失,由我公司相关部门负担,对非让步接收项目出现质量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若因不合格品处理不当而造成额外损失,则由处理不当的责任供应商或部门承担。 4.3.3 进货检验时判为合格的采购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的处理: A.有存储期、存储环境及防护要求的产品,如在进货检验时合格,因存放或存储环境防护不当 造成的产品不合格则由我公司负担损失。 GJS04 版本号: B 采购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B.工艺更改、技术要求更改所造成的不合格品则由我公司负担损失。 共 3 页第2页 C.特例:为满足市场急需或为大幅降低成本等经公司特许生产所造成的非符合性质量损失,由 我公司承担损失。 D.除 A、B、C 三种情况外,所有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损失全部由供方负责。 4.4 质量赔偿的依据: 不合格品通知单、返工/返修通知单、停工记录单、检/试/化验报告、主机厂提供的不合格报告/ 索赔单,差旅费用单据等均可作为质量赔偿的依据。 4.5 质量索赔项目及标准: 4.5.1 质量索赔项目: (A)直接损失:采购产品本身不合格及由不合格品所造成的其他产品 A=(不合格品 x 单价 x 数量+相关产品报废数量 X 单价)x 1.2 (B)附加损失:B=B1+B2+B3+ B4+B5+B6+B7+B8+B9 B1:返工(包括挑选)费=不合格品数量 x 单件返工工时 x 10 元/小时 B2:辅助材料费=返工/返修所消耗的辅助材料数 x 单价 x 1.2 B3:停工损失费=停工人数 x 停工时间 x 10 元/小时/人 B4:验证处理费:指处理不合格采购产品质量争议而进行验证、调查、取样、分析等发生的费用。 按支付凭证如实计算。 B5:质量信誉损失费:因供应商责任发生质量事故或因采购产品质量引起主机厂严重投诉,并 影响我公司质量信誉,按质量事故或社会影响严重程度对供应商处以 5000-50000 元/次的罚款, 或取消供货资格。 B6:处理质量事故差旅费:为处理因供应商责任发生在主机厂内质量事故所发生的差旅费。 B7:用户索赔费:由于采购不合格品造成总成不合格,导致主机厂索赔所发生的费用。 B8:交付延期损失费: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产品交付延期,且造成我公司生产秩序受影响时, 按以下标准进行索赔:(说明:采购周期以双方确认交期为准,对少于采购周期的交付时间,不 追究供应商延期责任。) a. 导致缺件/缺陷下线而被迫调整生产计划,按 500-3000 元/次索赔。 b. 导致我公司发货延期,甚至招主机厂投诉,则按 1000-5000 元/次索赔。 B9:总成件损失费:因供应商产品原因导致总成产品不合格,按总成成本价 x 1.5 倍 x 不合格数, 本项仅对重要零件有效。 4.5.2 让步接收: A) 原则上让步接收根据不合格严重度及产品价值作降价 5-20%处理. B) 对新产品开发/新供应商开发量产确认前或为大幅度降低成本,在认可因内工艺水平基础上 而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合格品,经物控部经理批准,允许让步接收而不降低单价。 C) 对让步接收的产品,供应商不再负担挑选工时/返工/返修等费用,但对在生产中挑出的有 不可返修缺陷的不合格品,退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承担退货损失(退货运费及不合格品金额). 如让步接收的产品在主机厂处发生不合格,则根据实际情况承担 4.5.1 中 B5,B6,B7,B9 项损 失. D) 对进货时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批,如不影响生产,可作退货处理.如我司生产急需,供 应商必须无条件接收我司作让步接收并承担损失(降价损失及可能产生的 B8 项交付延期 损失费). E) 让步接收需经供应商书面同意,供应商应在接到我司让步接收通知 2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否则逾期回复作同意让步接收处理。 4.5.3 进货检验时判为合格的采购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或在主机厂处发生不合格时处理: 供应商负责直接损失 A+附加损失 B。其中附加损失 B 项中的分项计算按实际发生的损失项计 算。 原则上:对供方不合格程度较轻的产品,为保证我司生产延续性或简化索赔手续,可让步接收 的,优先按 4.5.2 让步接收规定作让步接收处理. GJS04 版本号: B 4.6 质量协议的签订 采购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共 3 页第 3 页 4.6.1 质管部负责质量协议的起草与签订,质量协议需经总经理批准并盖章后生效实施。其中技术 标准文件需经产品开发部经理签名批准。 4.6.2 质量协议是采购合同是不可分割的部分,是我公司处理采购产品不合格品的依据,是采购 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4.6.3 质量协议经签订后由采购组负责组织实施,质管部对外协件质量判定提出书面证据,对质 量纠纷负责作最终裁决。 4.7 质量索赔与申诉 4.7.1 质量索赔单据的办理与传递: 4.7.1.1 因采购产品不合格在生产部门发现,或需生产部门返工、返修的,则由生产部门提出索赔 , 并提供相关证据(返工/返修单等)交采购组,由采购组会同质管部取证并通知供应商,赔偿费 用按本标准计算后,以“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形式书面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4.7.1.2 在进货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品,由质管部以“不合格品通知单”形式通知采购组,采购组根 据生产情况作退货、让步接收、返工、返修等处理,并根据本标准计算赔偿费用。 4.7.1.3 所有不合格通知或反馈单必须在 1 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组,并保留相关实物、证据等。 4.7.2 供方在接到质量索赔单后,如有异议应在 2 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与采购组协商,否则视作 同意处理。 4.7.3 供方对质量判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采购组提出,由采购组向公司质管部申请重新判定, 必要时会同供应商一起进行。 4.7.4 不合格品通知单由采购业务经办人提出,物控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并经供方签名确 认后生效。 4.7.5 对 4.3.3 条 B,C 款不合格品减免索赔,由采购业务经办人提出,物控部经理审批生效。 4.8 质量赔偿结算: 经办理完毕的不合格品通知单,正本原件交财务部保管,采购组以复印件存档。 所有质量赔款在货款中扣除,财务部开具 17%增值税发票。 5.质量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 不合格品减免索赔通知单
02-采购产品质量索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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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