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根据目前集团总部及各业务集团应付账款管理现状,结合应付账 款发生额和余额的越来越大的实际,为有效理顺与供应商的对账、 确认及支付手续,规范各部门及业务集团和分公司的应付管理流程 及职责;规范应付账款管理工作,防范各业务集团、各公司处理应 付账款业务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为了管理好集团各公司的应付账款 , 并为资金周转计划作好保障,特制定本制度,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目的 1、规范采购操作步骤和方法,确保各类采购的质量和采购要 求的适用性,符合集团整体的内控管理规定要求。 2、规定应付账款对账、核算、付款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规范 应付账款管理工作,防范各业务集团、各公司处理应付账款业务 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为了管理好集团各公司的应付账款,并为资 金周转计划作好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各业务集团及分子公司的物资 设备采购、运力服务采购、行政后勤采购、信息系统采购、其他 服务类采购等采购的控制和应付账款的管理。 三、定义 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原材料、商品、物资或接受劳务等而应 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四、应付账款管理的原则 1、应付账款的管理和记录必须由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付款 职能以外的财务部的应付账款会计专门负责。 2、按付款日期、折扣条件、合同其他各项规定管理应付账款, 以保证各类采购付款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五、应付账款的确认和入账 1、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种必要的原 始凭证。这些凭证主要是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质量管理部门的验 收证明、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等,具体按照财务核算要求执行。 2、应付账款会计须审核这些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 整性、合规性及正确性。 3、应付账款会计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应付 账款明细账。 4、应付账款明细账应该分别按照供应商进行明细核算,在此 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按购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5、 各业务集团及分公司具体确认应付账款的要求: (1)对外部运输供应商应付帐款确认的要求: A、 财务要核查发车清单,清单必须要有承运的司机签字、 发站调度签字、到站调度签字;核查时,要核对系统数 据。 B、 如供应商没有发车清单,不予以认可入账;如确实丢失 了清单,必须有发站和到站调度人员确认证明,并与系 统数据核实。 C、 需要调取 GPS 路由数据资料进行核查,核查运输的真 实性、路由的准确性及其他途中信息。 D、 分公司与供应商的对账单,必须做到对账单的数据准确 性、真实性,必须双方签字盖章的完整性;对于没有正 式盖章确认的对账单而擅自挂账的要进行严厉处罚。 E、 运输发票的稽核检查,核查供应商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 及对账期限按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分公司及时对发票进 行挂账和抵扣认证。 F、 运输合同的核查,审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原件,了解 合同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对运费价格的核查比 对是否合理真实;对合同签订流程、报告及经办人进行 详细核查确认。 G、 财务要从始发站和到达站的装卸工提成货量数据进行侧 面核查业务的真实性,核实车辆发出的真实趟数及装载 情况。 H、 财务要核查正班车的发出时间和到达时间,检查是否与 规定的正班车到发时间一致;核实有没有发出,核准趟 数。 (2)其他供应商,包括分公司日常采购供应商、加油、修理、 外包劳务、房东、装修等;这部分供应商单个应付款金额较少, 稽核确认方法类似。 A、首先检查审核供应商合同,审查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原件, 了解合同相关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对交易价格的核查比对是 否合理真实;对合同签订流程、报告及经办人进行详细核查。 B、财务账务要做到真实、准确,检查是否按发生额及时对账 和挂账,核实账面余额;与供应商进行定期核实函证。 C、检查日常对账情况,对账单有没有双方确认盖章,业务部 门和财务部门配合及时做好内部核对和稽核;以保证入账的准确 性。 D、发票的稽核确认,要求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及对账期限按 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分公司及时对发票进行挂账确认和抵扣认证。 E、分公司财务付款记录和相关凭证要按财务流程存档和记录, 保证付款的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检查有没有出纳付款未入账和 冲账情况,以便确定最终与供应商的应付款余额。 F、采购供应商,要核实采购物资有没有足量发放到位,核实 入库、出库及调拨记录。 六、对账 在对账前,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应进行初 步审核,不满足条件的对账资料应要求供应商补充完善。首先审 核对账手续,是否经过有权人士的签批,其次审核如下内容: 1、对于只提供余额无明细账目的对账资料,不予对账。 供应商必须提供最后一次对账以来的全部账目资料;以前从未进 行过对账的,必须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后的所有账目资料。 对于对方因财务决算审计发函要求核对账面余额的,同样应按照上 述原则办理。 2、对于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往来资料而非财务部门账目 提供对账资料的,不予对账;必须是业务集团及分公司财务部门与 供应商财务部门对账确认。 双方核对的账目主要应是财务账目,供应商销售部门账目可能 与其财务部门账目不符,对账基数存在问题,会给以后的双方清算 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最后清算以双方财务账目为准。 3、对于半年以上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前来对账,即使经过企业 有权人士签批,供应商的对账资料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 用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 4、对于对账手续和账目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应及时对账并出具 对账单;对账单必须双方财务确认签字和盖章,盖公章或财务章。 5、有些供应商属于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账目资料并不齐全, 很可能缺失以前年度的账目资料,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今后双方继续合作,那么应就现有资料出具"有保留意见 的对账单",至少对账目齐全的年度不拖拉造成历史遗留问题。有保 留意见的对账单是指在对账单上加一个说明段,说明双方对账由于 供应商提供账目不全的原因,只就某年某月以来的账目资料进行对 账,以前年度的账目并未核对,暂时以某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分 公司保留根据证据进一步调整账目的权利。 (2)如果供应商账目不全而双方余额又不符的,这时供应商通常 会同意暂时以双方较小的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如果分公司余额较 小,就不必调整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如果供应商余额较小,分公司就 要调低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凭对账单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这时必 须由供应商在对账单上签字并同时加盖公章。 6、对于发票丢失又无法确认是我方企业责任的,分公司不能在 对账单上确认该项债务,应要求供应商调减该债权;或者再双方核 对确认的情况下,供应商补开发票后再确认债权。 7、各业务集团及分公司财务部门,至少每季度与供应商进行对 账确认应付款发生额及余额;对于运输供应商须每月视情况进行核 对确认余额,具体按照集团资金管理部的要求执行。 8、为方便对账,应要求供应商下次对账时携带本次的对账单或 其复印件;每期对账时,不需要再对前期已核对确认的账务重新进 行对账,可以在上次对账确认单基础上进行核对确认,主要核对本 期已付款冲账金额、新发生额及最终余额。 七、付款 1、付款总原则:现结款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可以由各分公司 按正常资金计划上报批准后进行支付;合同类供应商付款,原则 上按照合同结算账期或支付计划,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由集团 资金管理部统一支付。 2、付款方式及冲账要求 (1)转账付款,即资金管理部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资金管 理部通过预留的分公司账户进行转账支付的,应付专员直接 24 小时内通知分公司进行付款冲账账务处理并登记台账;如通过总 部账户支付的,转账后资金管理部应付专员 24 小时内通知业务 集团财务进行转账到分公司,对接分公司进行及时做冲账账务处 理及登记应付账款付款台账。 (2)保理及票据方式付款,即集团投资发展部通过保理业务或银行 票据对供应商进行的支付;业务手续齐全并放款给供应商,投资 发展部相关负责人员须 24 小时内告知资金管理部应付专员并提 供供应商明细,应付专员确定分配冲账的分公司及金额后 24 小 时通知业务集团财务部进行转账转单处理给各分公司,分公司进 行及时做冲账账务处理及登记应付账款付款台账。 (3)债务重组,即与供应商协商达成债务减免或延期付款,制 订新的债务重组方案和新的付款计划;采购、运营及其他相关主 导债务重组和新付款计划的部门,需及时把新的付款方案和计划 上报给集团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按计划进行安排资金和按期 支付;每期支付后,资金管理部应付专员 24 小时内通知业务集 团财务进行转账转单到分公司,分公司进行及时做冲账账务处理 及登记应付账款付款台账。 八、应付账款的日常管理 1、应付账款管理按照集团总部、业务集团本部和分公司三级进 行各司其职的分工管理;集团总部资金管理部应收应付组是应付 账款管理的主管部门,业务集团财务部为本集团应付账款的主管 和监督部门,分公司财务部为各公司具体负责应付账款全面管理 的职能责任部门。 2、集团资金管理部负责全集团应付账款管理制度、规定及细则 的制订、发布和监督执行,对业务集团及分公司的应付账款日常 管理进行考核;应收应付组具体负责各业务集团及分公司每月应 付账款明细表、账龄表、支付台账的统计汇总,并审核确定后报 资金管理部副部长,作为对供应商安排支付款项的主要依据。 3、业务集团财务部负责本集团内各公司的应付账款日常管理的 稽核、监督及统计汇总,负责应付账款的转单、冲账,对接集团 资金管理部应收应付组和衔接分公司财务进行账务处理;负责分 公司财务应付账款确认、销账、对账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每月应 付账款的数据真实、准确。 4、分公司财务部对本公司的所有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具体负责管 理,包括对账、确认、入账、冲账、付款申请,应付账款明细表、 账龄表及台账的制作、上报;对本公司应付账款的真实性、准确 性负直接责任,接受业务集团财务部和集团资金管理部的检查和 考核。 5、各业务集团及分公司每月 20 日前完成截止到上月末的应付账 款明细统计表的统计,并上报集团资金管理部应收应付组;上报 资料包括应付账款统计明细表、应付账款台账及与供应商核对确 认后签字盖章的对账确认单。 6、资金管理部按照供应商合同账期或付款计划,依据业务集团 和分公司提交的应付账款统计表数据进行安排付款;如因业务集 团和分公司工作疏漏导致上报应付账款数据错误,造成多支付给 供应商款项的,有相应业务集团和分公司承担责任进行追回款项, 造成公司损失的,有业务集团或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涉及的会计 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承担。 7、各业务集团及分公司的应付应收比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集 团要求的应付应收比例为 1:1;即各业务集团及分公司应付占应 收的比例不得低于 1:1。 九、应付账款管理的考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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