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行政人事部 第四节 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和假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1、员工打卡机设在附属楼一楼保安岗处,由行政人事部管理并负责审核统计。各部门 备有考勤记录本,同样实行签到签退、指纹考勤双重考勤制度。如遇考勤机故障或者其他情 况,无法使用考勤机,根据部门考勤记录本统计考勤。 2、考勤周期自每月的 1 号至月底。 3、酒店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自己打卡,才能有效,打卡记录必须完整,有进必有出 。 特殊情况因公未打卡或打卡记录不全者,员工必须请所属部门经理于次日中午 12 时前向行 政人事部补交说明以备案。凡替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或不按要求打卡,均视为违规。违 规者除被扣发当日工资外,还需填写过失警告单。 4、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分钟到岗即被认为迟到,提前一分钟离岗下班即被认为早 退。迟到或早退均以十分钟为一次计算。即迟到、早退不超过十分钟视为迟到、早退一次; 超过十分钟不超过二十分钟被视为迟到、早退两次,以此类推。具体如下: 1)迟到、早退 1-10 分钟(含 10 钟分)扣发工资 10 元; 2)迟到、早退 10-20 分钟(含 20 分钟)扣发工资 20 元; 3)迟到、早退 20-30 分钟(含 30 分钟)扣发工资 30 元; 团结 开拓 务实 创优 1 / 58 4)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上(不含 30 分钟)及无故外出以旷工半日论,无故未到超过 半天为旷工 1 天论。 5)凡有旷工的员工,须扣除旷工日的所有工资,另每天追加三倍相应工资的处罚。 5、凡一个月内迟到 10 次以上的员工,按严重违纪给予开除处理。 6、无刷卡记录按旷工处理,扣罚如下: 1)上班无刷卡记录,按旷工半天计算,扣罚 1.5 天工资; 2)下班无刷卡记录,按旷工半天计算,扣罚 1.5 天工资; 3)上下班无刷卡记录,按旷工一天计算,扣罚 3 天工资。 7、连续旷工三天者,酒店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 8、酒店将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评选最佳员工、晋级提薪方面优先考虑。 9、考勤管理规定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10、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 1 日前将所属部门上月考勤认真审核,经所属部门经理批 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考勤员及部门经理必须对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按 《员工手册》及酒店等其它规定严肃处罚。 【出勤和打卡制度】 1、出勤 (1)酒店每位员工须按编排的班次工作时间和出勤天数出勤,一般情况不允许换班,若 因急事需换班,应提前一天写换班申请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直属上司签字确认,方可换 班,半天以内直属上司签字即可,半天以上须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如未事先征得直属 领导的允许,擅自调换视为旷工; (2)如有经营需要,部门需更改班次时间或新增班次,应提前书面申请,报行政人事 团结 开拓 务实 创优 2 / 58 部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3)员工须准备充足的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上岗; (4)员工须按时上、下班,在工作时间内,未经直属领导批准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 离职守; (5)员工下班,工作交接完毕,应立即更换制服离开,不得在酒店逗留; (6)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须及时办理请假手续。行政人事部月底的考勤核查以打 卡记录、换班申请和请假手续为依据,无请假手续,且全天无打卡记录者,视同旷工; (7)各部门排班由各部门的下属分部门负责人报部门文员,由部门文员汇总本部门的 排班表经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于每月底的 25 日下午 17:00 点前交行政人事 部排班备案。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监督、管理本部门所有人员的出勤情况。 (8)次月 2 日(节假日顺延)12:00 之前各部门文员根据行政人事部的考勤异常表以 及部门的排班表和《加班申请表》、《请假申请单》等考勤附件负责审核本部门考勤,经部 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将考勤表、《加班申请表》、《请假申请单》、《打卡异常备案表》等考 勤附件,传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于每月 3 日(节假日顺延)前根据各部门文员的考勤 表对各部门的考勤经行复审。 2、打卡 (1)员工考勤卡是员工出勤的凭证,须认真执行打卡制度; (2)员工打卡机设在附属楼一楼保安岗处,,行政人事部和安全部全权管理、监督、 检查; (3)每位员工都应有员工考勤卡,员工须确保员工考勤卡上员工个人资料记录的完整 性, 如有缺损,请到行政人事部补充或更换;因员工考勤卡是重复使用,请勿在员工卡上 乱贴乱花打孔等。有以上行为导致该卡不能再次使用的需赔偿考勤卡 10 元。 (4)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分上、下场上班的员工,也只打上、下班卡; 团结 开拓 务实 创优 3 / 58 (5)如因工作安排需提前或延后上、下班者,应按实际上、下班时间打卡,并由部门 负责人签字确认; (6)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行政人事部和安全部须认真检查监督, 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者,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者双方将被签书面警告处罚; (7)如有错打卡时,须向部门文员提出,部门文员应做好记录月底汇总报部门负责人 和行政人事部; (8)如因病假、事假、年假、公差等原因未能打卡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假单确认; 如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到酒店后仍需按实际到达时间打卡;员工忘记打卡,每月最多两 次;以上情况均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按旷工论处; (9)如员工丢失考勤卡或将卡折损无法正常打卡,均须支付人民币 10 元补办新卡; (10)迟到:超过上班时间未到岗视为迟到。 (11)早退:擅自提前离岗为早退。 【加班制度】 1、酒店按照国家规定及工作岗位特点采用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 制。 2、酒店的作息时间,可配合实际营运需要,订立作息时间,但需报请酒店行政人事部 呈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公告实施。 3、酒店是按岗位和行业内标准的工作量安排员工工作的,我们相信员工可以在额定的 时间内完成工作。所以没有特殊的事情,酒店鼓励员工在额定的时间内完成额定的工作量。 这也是对员工个人处事方式、时间安排、业务技能的熟悉度的考验和对个人能力的历练。应 养成当日事情当日毕。 4、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延长员工工作时间,或者在公休日、国定节(假)日期间,要求员 团结 开拓 务实 创优 4 / 58 工出勤,员工应主动配合出勤,其出勤时数可给予事后申请补休,若无法补休者,可领取加 班费。若因员工效率怠慢未能完成工作,则各部门负责人在合理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员工把 工作完成后才下班而无任何方式的补偿。 5、酒店在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原则上采取发放加班费(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的形式补 偿员工,不采用还休的方式。平时延时加班采取还休方式补偿员工。 6、酒店员工加班报酬计算,按一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一小时部份不予计算。 7、各部门因工作特殊需要,安排员工进行加班时,员工需于事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报请酒店行政人事部备案(24 小时内),否则不视为加班;为了方便 结算,经部门负责人核定后的加班必须于当月汇总到酒店行政人事部,否则将不再计算加班 严禁到离职时统一结算,经理级(含)以上级别不享受加班工资。 8、因突发事件或临时性需要,未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核准加班者,应于两个工作 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定后,经行政人事部核准方才生效 加班汇总时间原则同上述第 5 条。 9、加班还休的必须在加班产生后的 3 个月内消化,因工作原因不能还休的以工资形式 结算。3 个月后未还休的也没有以工资方式结算的情况,视为员工自动放弃。 10、各部门负责人对于所属员工的加班时数应该严格控制及审核,严禁滥批。 【酒店奖惩条例】 《酒店奖惩条例》包括《员工行为奖励条例》和《员工行为过失处罚条例》两大部分。 《酒店奖惩条例》本着维护酒店员工的正常利益和促进员工个人发展为目的,酒店将严格贯 彻“奖优罚劣”的原则,具体如下: 1、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团结 开拓 务实 创优 5 / 58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酒店奖惩条例》中的 1 分等于人民币 5 元; 4、行政人事部和当日值班经理有权按照《酒店奖惩条例》对酒店所有员工进行奖罚; 各部门经理和主管对跨部门员工有奖罚建议权;部门经理和主管对部门员工有奖罚权; 5、酒店所有员工均有投诉权,但必须遵守酒店层级管理制度即基层员工将情况反映到 部门管理人员处,再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投诉至行政人事部; 6、行政人事部必须客观公正的调查了解后再根据《酒店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7、行政人事部或部门有权开处罚单,当事人必须在三日内签单确认,罚款将在本月工 资中扣除,否则将按《酒店奖惩条例》另行罚分并将按前后罚分合计扣款数额在工资中扣除 行政人事部或部门收集员工优秀事迹,并填报《员工嘉奖申请表》经审批后通知当事人,当 事人也需在三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处签单确认,奖分金额计入当月工资,否则视为放弃; 8、酒店员工拥有对《酒店奖惩条例》的知晓权和处罚后的申诉权。 (一)员工行为奖励条例 1、服务热情周到,工作积极认真,受到客人书面表扬的员工,根据情况奖励 2—10 分; 2、提出有利于酒店经营发展的合理化建议的员工,根据情况奖励 2—10 分; 3、勇于揭发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员工,奖励 2—5 分。 4、在服务中受到客人无礼的刁难,仍以规范的服务态度为客人提供服务的员工,酌情 奖励 2—10 分; 5、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且受到酒店内外好评的员工,奖励 2-10 分; 6、拾金不昧的员工,按金额大小分别予以 2—20 分的奖励,特殊情况可加大奖励金额; 7、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5 分以上的奖励; 团结 开拓 务实 创优 6 / 58 8、为维护酒店客人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分别奖 10—100 分,由酒店通报嘉奖且计入人事档案,并作为评定工资和晋升的依据; 9、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一定贡献员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5 分以上的奖励; 10、在直属机关、市级、部级、国家级业务技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分别奖 20—100 分,由酒店通报嘉奖,并作为评定工资和晋升的依据; 11、获市级、部级、国家级先进劳模称号的员工,分别奖 10—100 分,由酒店通报嘉奖, 并作为评定工资和晋升依据; (二)员工行为过失处罚条例 轻微过失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将受到批评、警告或处以 1—10 分的罚款。 1、让他人代打卡或替他人打卡的员工,罚 10 分;不按规定打卡、考勤记录不全且在当 日内未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的员工,罚 4 分; 2、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不整(包括到经营区域的后勤保障部门的员工),不按规定穿 着工作服的员工,罚 3
行政人事部制度版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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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