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 日常保养人。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 3 条 管理权限。 1.资产管理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 2.财务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并协助资产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第 2 章 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第 4 条 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是实行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与建立岗位责任 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编制固定资产台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维修、编制统计报表 及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依据。 第 5 条 固定资产目录按每一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编制。 第 6 条 固定资产项目是指一个完整的独立物体,或者连同其必不可少的附属配套的综 合体。 第 7 条 编制目录时,要注意划清两个界限。 1.划清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 2.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界限。 第 8 条 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时应注意以下 5 个事项。 1.进行固定资产编号时应遵循统一规定的编号方法。 2.号码一经编定不能随意变动。 3.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 4.每一固定资产编号确定后,实物标牌号应与账面编号一致。 5.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并且编号 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 第 3 章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 9 条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是用于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依据。 第 10 条 固定资产卡片由财务部签发,通常一式三份,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 用部门各一份。 第 11 条 固定资产卡片应按每一独立登记对象登记,一个登记对象设一张卡片。登记 对象的确定方法如下。 1.房屋:以每所房屋(连同附属建筑物及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2.建筑物:以每一独立建筑物(连同附属装置)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3.动力设备:以每一动力机器(连同机座和附属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4.传导设备:以在技术上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传导系统的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 象。 5.工作机器及设备:以每一独立机器(连同基座、附属设备和工具、仪器等)作为一 个独立登记对象。 6.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以每一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工作用具、仪器和生产用具 (连同便于操纵控制的各种附具)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7.运输设备:以每一独立的运输工具(如一辆汽车、一艘船、一架飞机等)作为一个 独立登记对象。 8.管理用具:以每件管理用具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第 12 条 在每一张卡片中,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 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建造年份、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 原价、使用年限、购建的资金来源、折旧率、大修理基金提存率、大修理次数和日期、转 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第 13 条 固定资产卡片应根据交接凭据和有关折旧、大修理、报废清理等凭证进行登 记。 第 4 章 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第 14 条 为了汇总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使固定资产卡片适应固 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要求,资产管理部应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增减登记簿。 第 15 条 增减登记薄的两种登记核算形式。 1.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开设账页,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余额。 2.按固定资产类别开设账页,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余额。 第 16 条 增减登记薄以固定资产调拨(增减变动)通知单作为增减登记的依据,对固 定资产的增减进行序时核算,每月结出余额。 第 5 章 附则 第 17 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 18 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资产管理部所有。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考证部门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目的。 1.使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前都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验收。 2.使固定资产及时转入到所需部门。 第 2 条 固定资产验收人员。 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工程部、使用部门、采购部、质检部门和资产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共 同验收。 第 3 条 固定资产验收范围。 1.企业外购设备。 2.企业自建工程。 第 2 章 外购设备验收 第 4 条 采购设备运到后,工程部和设备使用部应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列《设备 开箱验收单》。 第 5 条 工程部人员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上填列所收到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 号,相关参数,出厂日期,制造单位,以及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等。 第 6 条 《设备开箱验收单》一式三联,在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工程 部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 第 7 条 设备试运行。 1.无需试运行处理。 (1)在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工程部人员填制《固定资产移交单》,将验收合格后 的固定资产移交给使用部门。 (2)由工程部人员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在《固定资产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3)《固定资产移交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使用部门保管,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归 档保存,并以此作为设备转入的依据,一联随《固定资产转交申请表》交给财务部。 2.需要试运行处理。 (1)在进行开箱验收确保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一致后,应先由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 进行试运行。 (2)试运行过程中,应详细填列相关的试运行记录。 (3)试运行合格后,应由设备试运行部门相关人员、安装技术人员、检验员以及供货 商签字确认,同时,填列《固定资产移交单》,与设备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第 8 条 验收后续工作。 1.对购入设备办完移交手续后,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编 号。 2.固定资产一经编号,不得改变,也不能重复编号,同一编号不能重复使用。 3.验收后应及时生成该固定资产序号并及时贴于固定资产上。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5.《固定资产台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 家、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出厂日期、出厂编号、使用日期、设备价值、折旧年限和残值 率等。 6.设备价值应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 费、安装调试费用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7.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可按合同金额或采购订单上的金额登记《固定资产台 账》,待取得发票后,再对设备原值进行调整。 第 9 条 账务处理。 1.在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填列《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连同 《固定资产移交单》一起报给财务部进行审批和相关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编号和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 家、原值、残值率、折旧年限、设备出厂日期、验收日期以及开始使用日期等。《固定资 产转固申请表》一式两联,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归档备查,一联作为财务转固的依据。 3.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对《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转交 金额是否与合同或采购订单一致,选用的折旧年限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转交条件,同时, 审阅相应的《固定资产移交单》,对该设备的开始使用时间进行核实。 4.固定资产会计在对《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生成相关的转交凭证。同 时,从下月起开始对当月转交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转固时间与财务入账时间出现差 异,应对折旧进行调整。 5.固定资产审核。 (1)固定资产会计应于每月月末与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从而保证 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能够及时转固。 (2)每年年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前,固定资产会计应与固定资产管理员对账,保证会 计记录和《固定资产台账》一致。 第 3 章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验收 第 10 条 企业建造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的验收有逐期验收和完工验 收 2 种。 第 11 条 逐期验收由工程部门依据工程合同书估验该工程无误后,填写验收单。 第 12 条 完工验收。 1.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向企业提出验收申请。 2.资产管理部会同工程部、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依据工程合同书及工程设计蓝图的 规定,核对进度及竣工图,汇总整理工程分段验收记录、监工记录、材料结算书、检验报 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核对查验,针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验收作业。 3.验收无误后,将验收结果填在验收单上。 第 13 条 重要工程应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决算报告,其中包括 工程总结、试运行报告、财务决算和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防疫等综合情况。 第 14 条 验收结算报告需由工程部核对后,交财务部复核。 第 15 条 验收决算报告核对无误后,送交使用部门、工程部和财务部的负责人签字确 认,然后交总裁审批。 第 16 条 审批后,财务部根据发票以及验收决算报告按照企业规定的付款程序进行付 款,将工程项目转为固定资产。 第 4 章 附则 第 17 条 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 18 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制度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考证部门 第 1 条 为对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进行有效管理,降低购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需机械设备的购置以及购建工程等。 第 3 条 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与预算。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年度采购计划,填制《固 定资产新增计划表》以及部门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在经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后,报资产管理部汇总。 2.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对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新增计划表》和《固定资产 购置预算表》进行审核汇总,并据此编制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报财务部批准 备案。 3.固定资产管理员审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置的原因。 (2)拟购入时间。 (3)拟购入数量。 (4)对于是由于现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已到需新增的,应审核其相应的购入时间和实 际折旧年限。 4.《固定资产新增计划表》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在经由资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签 字后,交财务部。 5.财务部审阅并核对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由财务总监签字确认后,上交董 事会审批,形成正式的下一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和《固定资产新增计划表》,并 在财务部和资产管理部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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