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管理体制.........................................................................................3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及核算.........................................................................4 第四章 基础管理工作..................................................................................7 第五章 现金管理.........................................................................................9 第六章 银行资金管理.................................................................................10 第七章 资产管理.......................................................................................11 第八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13 第九章 附则.............................................................................................13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 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 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任务 2.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2.2 合理、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提供公司经济效 益。 2.3 按期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2.4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定期财产清查。 2.5 加强财务核算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时完成税务申报等 相关工作。 2.6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积极配合并提 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 财务纪律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 3 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 司财务秘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管理体系及权限划分 4.1 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由董事会、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四个层次构成; 4.2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财务总监同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负责,财务部向财务 总监负责; 4.3 内部提现及金额在 2 万元(含)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2 万元以上的由 总经理审批。 4.4 公司业务的合同支出由总经理审批; 4.5 公司向外借出款项的,金额在 以下,由董事长批准,在 以上的由董事会 批准。 4.6 金额在净资产 20%以下的投资和融资,由董事会审批。 第五条 财务总监职责 5.1 组织、领导财务部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分工与考核; 5.2 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具体的会计核算制度; 5.3 组织、领导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管理、成本控制、项目管理及财务分 析等工作; 4 5.4 经济合同最终签署前的财务审核,以及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审批签 字; 5.5 参与本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与决策,提供决策数据,协助完成决策工作; 5.6 总经理和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6.1 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及时报出各种财务报表;复核出 纳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2 税收管理:根据要求,具体负责公司各项税收的计算、申报; 6.2 预算管理:根据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差异分析; 6.3 财务分析:根据要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管理效率等财务指标进 行分析; 6.4 工商年检及统计; 6.5 会计档案的保管; 6.6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兼项目会计)岗位职责 7.1 库存现金的保管、收支,超过限额部分(RMB 叁仟元)及时交存银行; 7.2 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 结”; 5 7.3 各种银行票据(包括支票和汇票等)的保管、收发和登记; 7.4 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7.5 合同管理及项目核算:包括合同编号及相关项目数据统计、分析; 7.6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及核算 第八条 公司从 20XX 年 XX 月 XX 日起实施财政部于 20XX 年 XX 月 XX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本规定的未尽事宜,一律适用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和解释。 第九条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条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一条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报告期内财务报 表项目一般按照取得时的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符合条件的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 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第十二条 外币业务 12.1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按业务发生日国家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合为 人民币记账; 12.2 月末按月末汇率对各外币货币性项目的余额进行调整,调整后余额与原账面 余额的差额扣除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后作为当期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6 第十三条 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13.1 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13.2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等。 第十四条 应收款项 14.1 坏账的确认标准: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 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并有确凿证据证 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对于已确认的坏账,按照管理权限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后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4.2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100 万以上)的应收款项逐项进行减值测试,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现减值的应 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与个别认定法,按如下比率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20 7 3—4 年 30 4—5 年 50 5 年以上 100 第十五条 存货 15.1 存货分类:公司存货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持有的设备、材料 及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15.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个别计价法 核算。 15.3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15.4 存货盘存制度: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年终或必要时进行实地 盘存。 15.5 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 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 16.1 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分类:公司固定资产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 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 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或所属资产组)在 RMB2000 元以上,使用期限 超过 2 年的,也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16.2 固定资产计价,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16.3 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 减值后的金额计提折旧。 8 16.4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械设备 5 5% 19% 办公设备 3 5% 31.67% 运输设备 4 5% 23.75% 16.5 固定资产减值: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按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资产计提,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一经计 提,在资产存续期内不予转回。 第十七条 无形资产 17.1 无形资产包括公司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及财务软件等。 17.2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结合准则规定及实际情况, 在受益期内均匀摊销。 第十八条 一般核算原则 18.1 公司职能部门发生的费用核算到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到部门+职员; 18.2 经营部门发生的费用记入销售费用; 18.3 公司项目核算以合同为单位,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归集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研发支出等科目中。 9 第十九条 往来科目 19.1 购销往来都通过应收(含应收票据)、应付科目核算,不再通过预收、预付 科目核算; 19.2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按项目+客户核算;应付账款按项目+供应商核 算; 19.3 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按单位往来和个人往来分别核算。 第二十条 收入确认 20.1 工程总承包项目:年度内完成的项目,在达到合同规定的“安装完成并验收 合格”且取得客户的书面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跨年度的项目,在年终根据完工进 度确认收入。 20.2 锅炉及相关设备销售:按合同约定的要求交付且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收入; 20.3 技术服务:年度内完成的,在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成果时,确认收入; 跨年度的,在年终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第四章 基础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会计电算化管理 21.1 原则上,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不得使用财务模块,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 10 经财务总监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1.
10-【行业案例】-科技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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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