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升楼盘的形象和品质,争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给项目各参建单位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细则。 制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违约行为,此种情况责任施工单位需支 付违约金。交付违约金后,责任施工单位仍须将违规或不达标部分在监理或发包人指 定的时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将继续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施工单位的违约金必须于 发出通知或会议宣布后的首次付款中扣除。对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 的问题,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所需费用发包人有权单独确定,并有 权从责任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责任施工单位对此表示同意。 具体制度标准及措施如下: 1.安全管理制度 1.1. 责任制 1.1.1.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1.2.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1.3.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1.4.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1.5.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及格,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 目标管理 1.2.1.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责任施 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2.2.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2.3. 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2.4. 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500 元 1.3. 施工组织设计 1.3.1.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3.2.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3.3.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措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 付违约金 500 元 1.3.4. 安全措施不全面或未落实,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 元 1.4.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4.1.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4.2. 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不全面,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4.3.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5. 安全检查 1.5.1.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5.2. 安全检查无记录,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5.3.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5.4.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 300 元 1.6. 安全教育 1.6.1. 无安全教育制度或内容,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6.2. 新入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6.3. 专职安全人员未按规定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及格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7. 班前安全活动 1.7.1.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 元 1.7.2. 班前活动无记录,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8.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8.1. 有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8.2. 有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9. 安全标志 1.9.1. 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 元 1.9.2. 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每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 50 元 2.落地式(悬挑式、门型)脚手架检查 1.10. 施工方案 1.10.1.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10.2.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 元 1.10.3. 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11.立杆基础 1.11.1. 每 10 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责任施工单位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1.2. 每 10 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1.3. 每 10 延长米脚手架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 100 元 1.11.4. 每 10 延长米无扫地杆,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1.5. 每 10 延长米无排水设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2.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12.1. 脚手架高度 7 米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每少一处,责任施工 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12.2. 拉结不坚固每一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3. 杆件间距及剪力撑 1.13.1. 每 10 延长米立杆、大横竿、小横竿间距超过规定要求每一处,责任施工单 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3.2. 不按规定设置剪力撑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00 元 1.13.3.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 300 元 1.14. 脚手扳与防护栏杆 1.14.1. 脚手板不满铺,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4.2.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4.3.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 付违约金 100 元 1.14.4. 施工层不设 1.2 米高防护栏杆和 18 厘米高挡脚板,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5. 交底与验收 1.15.1.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15.2.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15.3. 无量化的验收内容,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6. 小横竿设置 1.16.1. 不按立杆与大横竿交点处设置小横竿,每有一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6.2. 小横竿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6.3. 单排架子小横竿插入墙内小于 24 厘米的每有一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17. 杆件连接 1.17.1. 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8. 架体内封闭 1.18.1. 施工层以下每隔 10 米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 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18.2.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19. 脚手架材质 1.19.1. 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0. 通道 1.20.1.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0.2.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21. 卸料平台 1.21.1. 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21.2. 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1.3.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21.4. 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 元 3.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 1.22. 施工方案 1.22.1.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22.2.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22.3. 基坑深度超过 5m 无专项支护设计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22.4. 支护及设计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1.23. 临边防护 1.23.1. 深度超过 2m 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 200 元; 1.23.2. 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4. 基壁支护 1.24.1. 基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金 200 元; 1.24.2.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5. 排水措施 1.25.1.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5.2. 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责任施工单位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6. 坑边荷载 1.26.1.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小于设计规定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金 100 元; 1.26.2. 机械设备施工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 付违约金 100 元; 1.27. 上下通道 1.27.1.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7.2.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28. 土方开挖 1.28.1. 开挖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 付违约金 200 元; 1.28.2. 开挖及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28.3. 司机无证作业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8.4.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29. 作业环境 1.29.1.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0 元; 1.29.2.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责任施工单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 元; 1.29.3. 光

doc文档 02-【综合安全】-19-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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