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的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明确 任,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合同指发生经济行为的各类合同、协议, 除 另有说明,均为书面合同。包括:涉外合同、买卖合同(设备 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等)、工程合同(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设计 合同、设备工艺安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文物勘探合 同等)、租赁 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合 同、土地征用合 同(包括相关土地补偿协议)、燃气具代理销售 协议及其他类型的合 同、协议。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承办单位:是指具体办理合同的订立与执行的公司各 单 位。 各承办单位应明确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 理 工作,并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备案,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提供合同样 本, 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查。 (二)办理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并将原件交有关部门。 (三)按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履行本单位承办的合同。 (四)各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四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办公室 法 律顾问室报送本单位上一季度非格式合同的合同履行统计表和 履行 情况登记表(每份合同加附一份)。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是南阳郑燃燃气有限公司合同 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与公司业务等相关的法律、法 规 和规章; (二)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 发 放和管理; (三)负责各类合同的法律性审查工作; (四)制定合同订立的操作指导书; (五)负责合同的监督执行; (六)参与公司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与处理; (七)负责合同台帐管理; (八)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归档、保存。 第六条 专业审查部门 (一)总经理办公室:对合同的法律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二)经营管理部:对合同的经济性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三)财务部: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四)工程管理部:对涉及工程施工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 (五)安技部:对涉及生产设备专项技术、计量器具(技术)、 信 息设备(技术)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 (六)行政事务部:对涉及土地、房产的合同进行专业审查。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订立依据 (一) 计划(预算)内合同:由各合同承办单位的主管领导依 据 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财务预算在合同审核单上签署意见。 (二) 计划外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订立计划外合同的,由各合 同 承办单位起草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合同方确定。依据招投标实施办法应通过招标确定合 同 方的,按招标程序进行,开标后三十日内必须订立正式合同, 合同的 内容应以标书中的规定为依据,若因特殊原因,在不低于 标书中质量 标准的前提下,为我方的利益可作适当调整,投标文 件中的主要技术 标准及预算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对非招标合同, 承办单位或公司指定 的单位和人员考察选择最佳合同方,应审查合 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主 体资格,包括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资质、 信用等相关证书资料,并 确认其有效性,留存复印件备查。 第九条 合同评审 (一)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相关合同、内容较为特殊 的 重大合同或根据公司要求需要评审的合同,应当进行合同评审。 (二)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 力 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当事人 的意思 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 否符合法律 规定。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 务 是否对等、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无误。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 同 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 非正履 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评审的方式: (1) 对重大合同或内容较为特殊的合同,应由合同签订人员 组 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其评审。其中工程建设合同应组织工程管理、 预结 算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顾 问、财务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评审。合同评审 应形成会审 纪要,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一般合同可采取相关专业人员审批的方式进行合同评审。 (3)一般要求一个合同一次评审。常规合同可以选择具有代表 性 的合同组织一次评审并形成示范合同文本,其它同类性质的合同 参照 示范文本直接签订,不再另行评审。 (4)合同主要条款确定后,由承办部门负责起草正式合同文本, 附合同审核表交具有签订合同权限的人员签字。合同经双方签字、 盖 章后生效。 (四)其它: 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的,由业务部门 负 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须经批准后才能 签订。 合同需要洽商的,洽商的人员应草拟合同文本,制定洽商方式 和 洽商技巧。 (五)合同原件具体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重大合同我方至 少 留存两份,合同主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 第十条 合同形式: (一)书面合同,原则上,要求合同标的额两千元以上的应当 书 面形式订立合同。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 (包 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 司一般 应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二)口头合同,以现金当时结清的交易可以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一条 合同内容: 首部一般包括合同编号;各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前言一般包括签约日期及签约地点等。合同正文一般包括标的;数 量; 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 议 的方式等。尾部一般包括合同的份数;附件及效力;各方当事人 签字、 盖章;保证人(如果有保证人)签字或盖章等内容。订立工 程施工合 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 工时间,材 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工程造价,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 质量保修范 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十二条 格式合同: (一)由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会同有关部门制作专用格式 文 本,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审查、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 合 同、管网工程施工合同、用户安装合同、供用气合同、燃气具 销售代 理协议等。 (二)由对方当事人制作或提供的格式合同。 第四章 合同审查 第十三条 审查合同范围:格式文本合同和非格式文本合同。 第十四条 审查程序:按照承办单位经办人、承办单位负责人 (各 部室的经理、分子公司经理)、承办单位主管领导、专业审查 部门的 顺序进行审核,并签属个人意见。 (一) 简化格式合同审查程序,专业审查部门只需对变动部分、 标的额进行审查。 (二) 初步审查。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查合同的基本事实。包括 合同签订的真实性、必要性、价格合理性、条款内容完整性、合同 履 行目的确定性及合同主体适当性。签订的合同出现合同主体 (对方) 不当,合同事项不必要,价格不合理,无法履行等问题 从而导致公司 利益受损时,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合同承办单位 负责人承担合同审 查不严的责任。 第十五条 专业审查: (一) 各承办单位送审合同时,计划(预算)外项目合同应附 有 计划外项目审批报告,招标合同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 材料 复印件,非招标合同应附有询价记录、工程预算书、合同方 的工商注 册登记、税务、资质、信用等证书资料复印件,特殊非 招标合同,还 应附有经签批的特殊非招标申请。 (二) 合同的经济性条款报经营管理部进行审查,主要包括: 合 同是否列入年度综合计划,符合招标条件的是否招标,合同对 方的资 质是否符合要求、询价记录及价格的合理性等。 入 (三) 合同的财务性条款报财务投资部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列 年 度财务预算,付款方式(票据、电汇、现金)可操作性、税务、 金融等条款有效性、付款期限合理性等。 (四) 合同的法律性条款报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审查,主 要 针对合同主体资格的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政策, 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同权利义务表述是否具体明确,程 序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界定是否清晰,文字表达是否严 谨,尽量减少合 同履行风险等。 (五) 涉及生产设备专项技术、计量器具(技术)、信息设备 (技 术)的合同,报安全技术部进行技术审查;涉及工程施工的 合同,报 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查;涉及燃气具销售代理的合同,报 经营管理部进 行审查;对涉及土地、房产的合同报行政事务部进 行专业审查。 (六) 上述部门审查时应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会同合同承办单 位 协商修改。 第十六条 审查意见签批程序: (一) 按照审查程序实施签批,签批意见在专门设计的“签批 单”上注明。 (二) 各专业审查部门在确认合同承办单位已做出修改后,应 逐 页签字确认,并在“审核意见”栏中注明“同意”字样。 (三)各级审查负责人不得越级提前签批意见。 (四)审查意见签署完整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 字, 最后在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成立。未执行 签批程 序的,持章部门不得盖章。 (五) 合同内容中应显示共几页、第几页,每张应有审查人签 字。 第五章 合同用章及归档管理 第十七条 用章管理: (一)合同意见签署完整,经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后, 总 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对按照签批程序确认无异议的合同,加盖 公司 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进行用章登记。对确需加盖公司公章的合 同, 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加盖公司公章。 (二)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统一使用合同专用章,任何人私 自 以公司公章或部门用章代替合同专用章、为空白合同加章,一经 发现, 对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并由其承担因此造 成的一切 责任。 第十八条 归档整理及时限: (一)各承办单位向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送合同原件时, 对 招标合同应附有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价格等材料复印件。非招标合 同应 附有询价记录、工程预算书、合同方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 资质、 信用等证书资料复印件,特殊非招标合同,还应附有经签 批的特殊非 招标申请。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应送交总经理办公室法 律顾问室登记 归档。 (二)总经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应准确、及时、完整登记合同 台 帐,每年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统计、清查,履行完毕的合同 按 照归档时限上交档案室。 (三)支出类合同应由对方先行签章,收入类合同可由我方先行 签 章。合同承办单位负责签章,合同对方在市区内的,经审批后 在三个 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双方的签字、盖章,并将签定的合同 送至总经理 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归档;在市区以外的,在十个工作 日内完成合同双
合同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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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