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项目工程类的招标工作,其他类项 目的招标可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招标权限(主要指范围种类或金额) 下述范围内的工程由各地区公司自行招标: 1、设计、勘察、检测、监理、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 、 电话、网络通信、有线电视、人防、防火门、基坑支护及降水等项目。 2、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含 300 万元)的样板房、售楼部装 修工程(新项目第一次开盘及新增装修标准除外)由地区公司直接与该 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议标;所有普通装修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 造价在 300 万元以下(含 300 万元)地产项目非标准化的装修工程 由地区公司自行招标。 3、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含 200 万元)园建工程由地区公司 参考集团园建标准价格自行招标。 4、须单独招标的幼儿园、综合楼、运动中心(城市盘)或临时 售楼部的智能化工程,由地区公司与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直接 议标。 5、须单独招标的建筑面积不超过 2 万平方米的单栋主体工程、 集团下发参考价格区间及合同文本的地基基础、保温、钢结构等项目。 6、新项目首期开盘范围内的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工程。 1 / 25 7、绿化工程由园林集团负责招定标,地区招投标部与其签订合 同。 8、其他预算金额 300 万元以下(含 300 万元)的工程项目。 超出以上范围的由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 第三条 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的工作范围 1、集团第一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土建类项目的招标,具 体包括主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钢结构、外墙保温、市政项目等 负责审核地区报审的土建类项目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 ,具体包括主 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钢结构、外墙保温、市政、设计、勘察、 检测、监理及防火门等项目。 2、集团第二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装修园建类项目的招标 , 具体包括室内外装修、园建、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年度标等 ;负责审核 地区报审的装修园建类项目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 ,具体包括室内外 装修、园建、幕墙及超出铝合金战略协议标准范畴的铝合金门窗等项 目。 3、集团第三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设备安装类项目的招标 , 具体包括配合(主体、市政水电气暖等管网、非标准化公建装修等项 目)安装类、智能化、设备制安、空调、音响、灯光及安装设备材料 类集团年度标等;负责审核地区报审的设备安装类项目的定标和补充 合同核价,具体包括配合(主体、市政水电气暖等管网、非标准化公 建装修等项目)安装类、智能化、设备制安、空调、音响、灯光、外 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话、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及人防 2 / 25 (含人防门)等项目。 4、集团招投标监察中心负责对各招投标中心已完成的定标及地 区公司报集团审核的定标、补充合同核价进行抽查、监督及监察;受 理招投标系统的投诉;全国暂不合作单位库的建立、管理及发布;组 织各招投标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进行招投标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 管理。 第四条 议标权限 1、地区公司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必须进行招 标;对于有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招标需议标的项目,预算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项目的议标由地区公司主管招投标领导审批; 100 万元以上属新项目首期开盘范围内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工程及 已签订年度 协议单位分配具体项目的议标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 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其他 1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经地区公司董事长 (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再报集团各相应招投标中心总经理审批后实 施。严禁先实施后补办议标手续,否则给予地区公司工程部负责人降 一级工资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免职直至开除处分,由地区 公司招投标部报集团招投标监察中心考核。隐瞒不报的,给予招投标 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集团招投标监察中心考核。 2、集团各招投标中心议标的项目由集团各招投标中心总经理审 批后执行。 3、所有议标单位必须是单位库内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否则给 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集团招投标监察中心考核。 3 / 25 第二章 直接发包 第五条 普通住宅主体、批量住宅和标准化公建装修、园建及智 能化工程可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由相应招投标中心负责。每季度直接 发包项目总金额占该类工程发包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 50%。 第六条 发包单位名单的确定原则: 1、主体工程:为本地区公司连续四个季度综合评价平均分(合作 未满四个季度的,按其实际参与综合评价季度的平均分)70 分以上 (本地区无 70 分以上单位的可按连续四个季度综合评价平均分在当 地排名前 30%)及集团战略合作伙伴连续四个季度综合评价平均分 70 分以上或在全国排名前 30%的总包单位;在建楼盘后续主体工程 的可同时选取本楼盘在建项目同一团队连续四个季度综合评价平均分 70 分以上的总包单位。 2、装修工程: 以具体发包工程项目相应的楼盘、城市、地区公 司为先后顺序挑选连续四个季度综合评价平均分 70 分以上的施工单 位(合作未满四个季度的,按其实际参与综合评价季度的平均分)。 若施工单位具备以上条件不足 3 家的,则跨地区挑选 70 分以上的施 工单位或征询季度总排名前 30%的施工单位。 3、园建工程:连续四个季度综合评价平均分(合作未满四个季度 的,按其实际参与综合评价季度的平均分)在全部园建单位前 80%;同一楼盘后期工程可优先选择经综合评价合格的前期单位; 新合作单位可直接增补进名单。 4、智能化工程: 为有意向在该区域合作且连续四个季度该地区 4 / 25 综合评价平均分(合作未满四个季度的,按其实际参与综合评价季度 的平均分)70 分以上或排名前 80%的单位;在该区域有合作意向且 连续四个季度综合评价总平均分 70 分以上或新合作单位可直接增补 进名单。 5、集团各招投标中心根据以上原则及施工单位合作意向拟定新 项目发包单位名单,分别同时提交给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和管理及 监察中心。 6、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组织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出具排名 意见(可根据需要增补新的合格单位并说明理由)。地区公司董事长 (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可根据需要给出意见。 7、地区公司主管工程副总和管理及监察中心于 24 小时内将意 见反馈给集团各相应招投标中心,每延迟一天,给予相关责任人扣罚 500 元。集团各招投标中心考核。 8、集团各招投标中心参考地区公司和管理及监察中心的意见, 确定合适的单位直接发包。 第七条 若所有的单位均不接受合作条件,集团各相应招投标中 心决定是否增补新的合格单位或修改合同条件后再直接发包或更改发 包模式。 第三章 单位征召及入库 第八条 全国施工的主体、装修、园建、智能化、铝合金和年度 设备材料等单位原则上由集团负责征召,其余单位由地区公司负责征 5 / 25 召。 第九条 投标单位的合格标准: 1、所搜集的单位原则上必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 30 强单位、 本省前 5 强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 2、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3、按以上原则征召单位存在困难的,地区公司主管招投标领导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与项目匹配的投标单位资格标准及征召模式。 第十条 征召小组的组成: 1、集团常务征召小组为各招投标中心、材料公司、设计院。 2、地区公司常务征召小组为招投标部、采购部、总工室。 3、根据项目性质,可以加入相应使用部门。 第十一条 确定合格单位流程: 1、征召小组采用背靠背原则分别在网上搜索各 10 家以上单位, 各招投标中心总经理 (地区公司主管招投标领导)独立筛选确定入围 单位并亲自或指定专人(一人)向入围单位发正式公函,初步表达建 立合作关系的愿望,落实其投标意向。入围单位经落实没有投标意向 的,一年内再次征召的须排除在搜集名单外。 2、集团负责征召的项目,各招投标中心总经理亲自约见或带队 对入围单位进行考察,招投标监察中心须参加各招投标中心考察汇报 会并在《考察单位记录表》出具审核意见,由招投标中心总经理确定 最终合格单位。 3、地区公司负责征召的项目,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6 / 25 万)的,由招投标部负责人带队考察;100 万元以上的,由主管招 投标的领导带队考察。招投标部负责人带队考察合格的单位须由主管 招投标的领导重新带队考察合格后方可参与 100 万以上项目投标。 4、地区公司征召的区域主体合作单位,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 持工作一把手)须到对方总部与对方最高负责人会面,并由主管招投 标领导带队进行项目考察。 5、对于外水、外电、供暖、燃气、消防、有线电视、土石方七 类工程,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项目公司负责人或 主管招投标领导必须亲自负责单位的征召工作,并与施工单位负责人 直接面谈,确定投标单位。 6、征召人员搜索的单位没有一家初步入围的,每次扣罚征召人 员 200 元;搜索资料中无相关网页来源的每次扣罚征召人员 500 元。 确定入围单位负责人考核。 7、严禁推荐投标单位或接受单位自荐,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第十二条 单位库的建立和使用 1、集团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库是指集团各招投标中心按征召流程 建立的集团合作伙伴单位库;地区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库是指各地区公 司按征召流程建立的区域合作伙伴单位库。针对行业内单位数量较少 的情况,为避免地区公司重复考察,由集团各相应招投标中心统一进 行单位征召及考察后,合格的单位纳入集团战略合作伙伴单位库。地 区公司可将表现良好的区域合作单位申请集团对应招投标中心对其考 察合格后纳入集团合作单位库。 2、各地区公司单位库内必须包含零星工程单位,数量不少于 3 家,由地区公司主管招投标领导审批后入库。地区公司所有零星工程 7 / 25 必须使用单位库内单位。 3、各地区招投标部每半年可对单位库内排名靠后的单位予以淘 汰。 4、集团战略合作伙伴在原合作专业外若要增加其他专业合作的 须对其增项资质组织考察。 5、已经合作但未经征召流程的单位,一律不许入库。地区公司 单位库原则上严禁跨区使用。 6、招标部门每个项目的投标单位从单位库中选取,原则上需邀 请本区域单位库中所有符合相应资质且与项目情况相匹配的单位参与 投标,涉及多个省份的地区公司及地域性较强的项目(如土石方、消 防等)招标,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本区域单位库中的相应单 位参与投标。特殊情况不邀请合格库内单位参与的,集团须由各招投 标中心总经理、地区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同意。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扣罚 500 元的处分。按每季度完成招 标项目数量 5%的比例抽查考核,集团招投标监察中心负责对各招投 标中心的考核、各招投标中心负责对地区公司的考核。 7、投标单位名单集团招标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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