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年 $月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年 $月 %&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号公布自 ’&&&年 "月 " 日起施行 (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 )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立法目 的 "为 了 规 范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保 护 国 家 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 经济效益 #保证项目质量 #制定本法 %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 标活动 #适用本法 % 第三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在中华人民共 和 国 境 内 进 行 下 列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包 括 项 目 的 勘 察 $设 计 $施 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 建 设 有 关 的 重 要 设 备 $材 料 等 的 采 购 #必 须进行招标 & ’一 (大型基础设施 $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 安全的项目 )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 目)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的项目 % 前款所列项 目 的 具 体 范 围 和 规 模 标 准 #由 国 务 院 发 展 计 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 #报国务院批准 %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 定的 #依照其规定 % 第四条 !规避招标的禁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 标% 第五条 !招投标活动的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开 !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六条 #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和部门的限制 $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 %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 限 制 或 者 排 斥 本 地 区 !本 系 统 以 外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 投 标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非 法 干 涉 招 标投标活动 " 第七条 #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 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 有关行政监 督 部 门 依 法 对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实 施 监 督 %依 法 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 分 %由国务院规定 " 第二章 招标 第 八条 #招 标 人 $招 标 人 是 依 照 本 法 规 定 提 出 招 标 项 目 !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九条 #招标项目的批准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 %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 %取得批准 "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 经落实 %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 第十条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 请招标 " 公开招标 %是 指 招 标 人 以 招 标 公 告 的 方 式 邀 请 不 特 定 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邀请招标 !是 指 招 标 人 以 投 标 邀 请 书 的 方 式 邀 请 特 定 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第十一条 #适用邀请招标的情形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 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 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 标 的 !经 国 务 院 发 展 计 划 部 门 或 者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 第十二条 #自行办理招标和招标代理 $招标人有权自行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具有 编 制 招 标 文 件 和 组 织 评 标 能 力 的 !可 以 自 行 办理招标事宜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 构办理招标事宜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 ! 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及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 设立 %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 ’二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 ’三 (有符合本法 第 三 十 七 条 第 三 款 规 定 条 件 %可 以 作 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认定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 代 理 业 务 的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其 资 格 由 国 务 院 或 者 省 %自 治 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具体办法由国 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从事其他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 机 构 !其 资 格 认 定 的 主 管 部 门 由 国 务院规定 "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 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应 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 办 理 招 标 事 宜 !并 遵 守 本 法 关 于 招 标人的规定 " 第 十六条 #招标 公 告 $招 标 人 采 用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的 !应 当发布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 !应当 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 %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 招标公告应 当 载 明 招 标 人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招 标 项 目 的 性 质 %数量 %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第十七条 #邀请招标方式的行使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 方式的 !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资信良好 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 第十八条 #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 的要求 !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 !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 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 情 况 !并 对 潜 在 投 标 人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 招标人不得 以 不 合 理 的 条 件 限 制 或 者 排 斥 潜 在 投 标 人 ! 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 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 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 %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 "标准有规定的 #招标人应当按照 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 "确定工期的 #招标人应当合理划 分标段 "确定工期 #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的限制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 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 他内容 ! 第二十一条 $潜在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踏勘 %招标人根 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 #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第二十二条 $已获取招标文件者及标底的保密 %招标人 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的 名 称 "数 量 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 #标底必须保密 ! 第二十三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 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 或 者 修 改 的 #应 当 在 招 标 文 件 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至 少 十 五 日 前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 第二十四条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 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但是 #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的项目 #自招标文件开始 发 出 之 日 起 至 投 标 人 提 交 投 标 文 件截止之日止 #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 投标 第 二十五条 !投 标 人 "投 标 人 是 响 应 招 标 #参 加 投 标 竞 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依法招标的 科 研 项 目 允 许 个 人 参 加 投 标 的 %投 标 的 个 人 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 &国家有关 规 定 对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或 者 招 标 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 规 定 的 %投 标 人 应 当 具 备 规 定 的 资 格条件 $ 第二十七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 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 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招标项目属 于 建 设 施 工 的 %投 标 文 件 的 内 容 应 当 包 括 拟 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 技 术 人 员 的 简 历 #业 绩 和 拟 用 于 完 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 第二十八条 !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 %应当签收保存 %不得开启 $ 投标人少 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 文件 %招标人应当拒收 $ 第二十九条 !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 #撤回 "投标人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 补充 #修改的内 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三十条 $投标文件对拟分包项目的载明 %投标人根据 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 情 况 !拟 在 中 标 后 将 中 标 项 目 的 部 分 非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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