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销售提成、佣金方案及管理办法 (试行版) 为了完善公司营销管理机制,规范营销操作规程,提高营 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业绩,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现结合 公司现阶段及 2014 年销售目标、营销部门架构、岗位设置、 薪酬体系,参照房地产同行营销薪酬平均水平及销售佣金 提成比例,引入销售激励机制,奖勤罚懒、鼓励多劳多得的薪 酬原则,倡导建立合理公平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经公司 研究决定,特制定适合公司项目发展的销售佣金激励办法。 一、佣金提成的界定及比例 (一)佣金是指置业顾问、营销管理层及营销部重要销 售、策划辅助岗位继工资、福利待遇外构成薪酬待遇的正常 收入,以客户购买 XXX 各种物业(住宅、商铺、写字楼、地下 停车位)完成认购、签约流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及 约定的付款方式(全款、分期、按揭)生效后,客户购买物 业的首付款、分期款项及全款进入公司财务账户,经公司财 务核实确认,符合公司确定的参与提成范围后进行发放的 货币,分公共佣金和销售佣金,每月计提发放,当月月底 前完成业绩上报工作,次月 5 号前公司给予确认答复,在次 第1页共6页 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 (二)符合佣金提成的范围: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 合同,缴清代收的各种税费,银行按揭客户各种按揭资料 齐全,完成按揭所需流程,备案、抵押登记后等待银行放款, 首付款及分期款项、一次性付款已入公司财务账户。 (三)公司以实际到款总额的 4‰作为营销系统的整体 销售提成佣金,该费用不含推广费用及岗位基本工资,营 销系统内各部门按岗位职责、绩效考核权重分配(具体参见 佣金计提及管理办法二、(三)、1 和置业顾问定级考核及管 理办法 三、(二)、4、(1)相关规定)。 二、佣金计提及管理办法 (一)佣金分为销售佣金和公共佣金,销售佣金按销售 佣金计提办法据实计提,公共佣金由营销总监根据公共佣 金计提规定拟定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计提发放。 (二)除营销系统外的公司普通员工介绍客户成交,公 司将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营销系统根据营销阶 段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形式和额度,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佣金计提比例 1、置业顾问佣金提成比例为:完成基本销售任务,住 宅为实际到款额的 3‰,商业按实际到款额的 5‰,营销管 理层及销售、策划、权证、按揭岗位按以下比例分配,完成基 本销售任务,营销总监:0.5‰,营销副总监:0.4‰,策划 第2页共6页 经理、销售经理:0.35‰,销售副经理:0.25‰,营销总监 助理、策划助理:0.12‰,权证、按揭专员:30 元/户(约 0.05‰)。 2、销售激励奖(含周、月、季、半年、年度销冠奖,最佳 服务奖、最大进步奖等各种奖励)为 0.2‰。 3、公共佣金为销售实际回款的 0.5‰,主要用于营销部 佣金二次分配及日常活动经费,工作聚餐、团队活动、外出学 习等使用,每次公佣的分配、开支及使用必须向公司申请并 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认为准。 4、公共佣金以每季度结算一次,季度所余公共佣金的 90%,按绩效、销售总业绩比例分配发放,剩余 10%结余到 次年公共佣金当中,公共佣金最终总结算为项目总销售率 达 90%的当年年末。 三、置业顾问定级考核及佣金管理办法 (一)基本工资 置业顾问通过综合考核定级,考核范围包括季度完成 销售情况占考核 80%;项目知识,销售说辞占 10%;专业 知识含房地产及银行政策等占 5%;服务意识,职业素养, 个人形象等占 5%。 一个季度为考核周期,达到初级置业顾问底薪为 2500 元,中级为 3000 元,高级为 4000 元,具体考核标准详见 置业顾问定级考核办法。 第3页共6页 (二)晋级或降级制度 在定级后,第 2 个季度按考核结果自动调整所属级别, 以此类推。 1、中高级置业顾问如出现以下情况从次月起自动降为 初级置业顾问,到次季度考核后按结果重新评级。 (1)月度出现客户投诉 2 次以上(含 2 次)。 (2)在销售过程中造成重大过失致公司利益受损。 (3)为达到销售不择手段,给客户做不实承诺。 2、高级置业顾问出现以下情况从下个季度降级为中级 置业顾问,次季度按考核结果重新评级。 (1)当季度累计 2 个月排名倒数第二以下。 (2)在工作期间与同事发生冲突,或在客户面前争抢 客户。 (3)当月累计旷工 8 小时及以上。 (4)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 5 次以上。 3、淘汰制度 置业顾问凡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将作为严重违反公司规 章制度处理,并不予以任何补偿。 (1)在销售过程中与客户私下交易,或收取客户好处 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2)置业顾问相互串通作假,骗取佣金(如“老带新、 新带新”的客户身份界定上) 第4页共6页 (3)私下拉帮结派,有损部门团结,毁坏公司形象。 (4)当月旷工二天以上。 (5)连续 2 个月考核排名末位。 4、佣金提成(营销管理层及销售、策划等按 20%考核)。 (1)凡符合以下成交条件,销售佣金提成基数作如下 界定: 经公司介绍并确定成交价格,此类销售回款 50%不纳 入佣金计提,50%作为销售提成基数;低于正常销售优惠, 经 公 司 特 批 成 交 , 此 类 销 售 回 款 20% 不 纳 入 佣 金 计 提 , 80%作为销售提成基数。 (2)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提取实际到账金额; 定金部分不计入回款金额佣金提取。 (3)当月佣金 10%作为公司留存,在当年结束后全额 发放。 (4)如出现客户退房情况,已提佣金额全额退还。 (5)置业顾问离职后客户交由在职置业顾问对其后期 服务,未到账金额佣金由移交后在职置业顾问提取。 (6)中途离职员工不参与离职后的公共佣金分配。 5、销售任务奖励 (1)按照当月制定的销售任务套数作为考核标准。 (2)超出任务部分额外奖励 800 元/套,从公共佣金支 出。 第5页共6页 6、佣金惩罚 (1)未完成按照考核标准差一套惩罚 200 元/套。 (2)因合同纠纷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除预留佣金, 视情节和实际情况并追究其它经济赔偿。 (3)丢失客户合同,给客户或公司造成工作的不变, 又无法挽回的,扣除预留佣金,视情节和实际情况并追究 其它经济赔偿。 (4)中途离职时,未处理好工作交接及客户信息交接 手续,造成客户信息外泄的,扣除预留佣金。给公司造成名 誉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它责任或赔偿的权利。 四、本佣金提成方案及管理办法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 实 施 , 佣 金 计 提 和 管 理 适 用 于 20XX 年 1 月 1 日 起 所 有 “XXX”新增销售物业对应的条款及规定,之前已产生销售 及回款佣金计提和管理按原有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及管理办法修订、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行政部。 XXX 置业有限公司 二零 XX 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6页共6页
033 -地产重庆公司销售佣金提成方案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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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1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