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提高 投资效益,有效降低成本,保证招投标工作规范、廉洁、高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公司发包给承包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 , 即:单位工程、分项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在使用 总承包、劳务(专业)分包以及发包给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各项限价材料、设备 时,均执行本办法。 1.3 本制度适用于集中采购。 2. 组织与管理 2.1 公司招投标中心是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设计、开发招投标管理的组织和牵头实施部 门,在公司分管领导管理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 2.1.1 组织拟定并贯彻执行公司工程招投标规章制度; 2.1.2 拟订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书等有关招标资料,主持招标答疑; 2.1.3 负责办理公司组织招标的所有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等单位工程、特殊专业 工程招投标的相关业务; 2.1.4 负责收集、整理投标单位的有关资料,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2.1.5 负责送达招标文件,按公司的决议进行询标,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公司,接受公司领导 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3. 招投标范围及权限 3.1 招投标的范围,依据《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和公司具体情况,各类招标价为 元以上的下列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3.1.1 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3.1.2 消防工程 3.1.3 特殊工程 3.1.4 强弱电工程 1 10 万 3.1.5 新技术新工艺并用的工程 3.1.6 室外总体工程 3.1.7 园林绿化工程 3.1.8 电梯系统 3.1.9 铝合金门窗工程 3.1.10 智能化系统 3.1.11 空调系统 3.1.12 基础配套系统 3.1.13 公共配套系统 3.1.14 大于 10 万的其他项目 3.2 单项金额大于 10 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 3.2.1 政府垄断工程; 3.2.2 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 3 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 3.2.3 发出要约前已确定意向合作单位的工程; 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 标,执行《特殊项目审批表》流程。 3.3 单项金额小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工程,审计部不参与议标过程,招标不作强制要 求,可采用议标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如工程工期紧急 或公司有其他特殊要求,金额超过 10 万的工程,经审计部及公司领导同意后,可进行商务 谈判,但须审计部共同参与,执行《商务谈判比价审批》流程。 3.4 《商务谈判比价审批》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3.4.1 原则上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 3 家参与议标; 3.4.2 议标的谈判必须由招投标中心主导,并形成记录上报公司审批。 3.5 招投标权限确定 3.5.1 单项金额大于 10 万元的各类招投标,都必须成立招投标评标小组,由公司招投标中 心组织,并最终按照公司权责确定中标单位。 3.5.2 单项金额小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工程、材料、设备等招投标,由招投标中心组 2 织,进行评标,最终按照公司权责确定中标单位。 3.5.3 董事长对工程及大宗材料、设备、营销企划合同招投标拥有一票优先权及一票否决 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权利,应签署书面文件以存档备查。 3.5.4 由公司审计部对招标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10 万(含)以内的除外),对于不符合规 定的程序,有权指正、批评教育和终止招投标流程,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 招投标程序 4.1 原则: 由五个部门共同完成招标过程。招投标中心牵头招标工作;招投标中心对商务标 分析负责(成控部须协助完成);由总工办对技术标准及技术评定负责;工程部参与技术标 准及技术分析过程,提出合理性建议;审计部参与监督流程的合理性。 4.2 各部门职责 4.2.1 项目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发起工程施工及采购类招标事项,组织总工 办、成控部提供集中采购材料和设备汇总清单报招投标中心,并同时附详细的供货要求 (技术参数、施工及工艺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施工图纸、与工程总承包商和其它单位 的配合要求、其他特殊要求等;负责承包范围的梳理、工期的编制、标段划分,完成《业 务委托单》的填写,及时提交给招投标中心,并推荐合格的投标单位。 4.2.2 项目公司总工办:由总工办发起设计及测绘类招标事项,提供设计任务 书等相关招标要求,完成《业务委托单》的填写,及时提交至招投标中心;提供需要集中 采购材料和设备品质等招标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档次、样式及颜色)、技术参 数、施工及工艺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提供相应的电子版图纸及同版本签字确认的纸质 版图纸;需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须提供相应的深化设计电子版及签字确认的纸质版图 纸;提供招标委托资料及招标样品,并推荐合格的投标单位。 4.2.3 项目成控部:提供采购材料和设备汇总清单,提供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4.2.4 项目市场开发部:由市场开发部发起前期报建类招标事项,提供相应的完成范围、实 施要求、完成时间等,完成《业务委托单》的填写,及时提交给招投标中心,并推荐合格 的投标单位。 4.3 招标入围单位的确定 4.3.1 在招标流程中的参投单位,应参照以往信息积累及调查、了解,挑选有实力的施工、 3 设计、监理单位,由工程部提报不得少于 1 家、总工办提报不得少于 1 家、招投标中心提报 不得少于 2 家(若提报单位为非原现场施工单位,原则上工程部、总工办提报不得少于 1家 (垄断单位除外))。各部门在提报意向性参投单位时,应在提前获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备 至招投标中心及审计部,招投标中心方可对意向性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原则上招标金额小于 (含) 100 万,有效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招标金额大于 效回标单位不得少于五家;招标金额大于 100 万且小于(含) 500 万,有 500 万,有效回标单位不得少于六家;特殊情况除 外。 4.3.2 其他各部门均可以推荐投标单位,公司分管成控、招投标的领导若推荐投标单位须先 取得集团公司领导的同意后方可推荐,但不能参与该项招标的全过程,若该推荐单位为拟中 标单位,须经集团公司领导同意后方能中标。 4.3.3 对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或特殊产品较难多家比选的招投标,可酌情独 家定牌定价,上报公司领导审核确认。 4.3.4 原则上设计及施工单位不能为同一家,在进行设计招标前必须告知设计单位不允许进 入施工招标,若发生设计、施工为同一家单位的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4.3.5 招标文件中须对技术标投标文件约定:技术标不能出现投标公司的名称(如无招标文 件的商务比价表或特殊审批表,需电话告知),仅在技术标的最后一页空白纸上盖上公司名 字,技术标开标后由招投标中心仅保留盖章页,同时将盖章页与技术标对应编号,将技术标 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评标,待评标结果提交至招投标中心后,评分满足合格参投单位家数再 开商务标。 4.4 招投标中心编制招标文件,选择招议标方案;召开招标询标会,招标答疑会;各职能部 门从本部门的专业管理角度对招标文件提出完善建议,经职能部门会签完毕后,由招投标中 心分送给各投标单位,发放标书同时须抄送公司指定邮箱;组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推荐 中标人并报批;确定中标单位后,通知中标单位提供样品一式二份(样品保管按公司制度执 行)。 4.4.1 总工办对技术标准负全责,提供的技术参数、技术要求力求做到技术先进、成本合 理,技术描述准确并达到商务清单报价的要求;对多部门提出的合理建议给予修改,如存歧 义则由总工办组织专题技术讨论会予以明确。 4 4.4.2 招投标中心在会签过程中应重点对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报价及结算条件进行把关,提出 完善建议,确保投标单位能正常报价。如需设定标底的,则由成控部负责编制标底,力求造 价准确、合理。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单位送样品清单,会签《招标申请表》。 4.4.3 工程部应重点对施工工期、质量、进度、施工方案、安全及工程衔接与配合等方面的 内容进行把关,提出完善建议,以确保定标后工程能顺利进行。 4.4.4 召开招标询标会,针对总包、监理、室内精装修、幕墙、电梯及特殊情况等重要招标 工作,由招投标中心组织各部门进行询标会,形成《询标会议纪要》。 4.4.5 招标文件需明确招标答疑时间,组织投标单位召开答疑会议,以确保招标文件及图纸 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能及时给予答复,答疑会议应公开进行,总工办、招投标中心、工程部共 同参加,审计部全程参与。原则上由总工办对技术、招投标中心和成控部对商务、工程部对 现场要求进行负责和回复,形成《招标答疑》 , 招标文件需编制《关于合作单位回标的告知 函》。 4.4.6 各部门须参与考察,需客观描述考察实情及建议,并完成《工程考察情况汇总表》。 4.4.7 递送标书:各投标单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将投标书送达招投标中心。 4.5 开标、评标、定标 4.5.1 开标原则为一次性开标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由招投标中心、审计部共同完成开 标,并予以记录,参加人员需当场签字确认。 4.5.2 评标 4.5.2.1 商务评标小组由招投标中心、审计部组成,技术评标小组由总工办、工程部组成。 工程、材料、设备、设计、开发项目由招投标中心负责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情况进行分 析,完成《工程开标记录表及商务谈判表》。 4.5.2.2 由总工办发起招标需求的勘察、设计项目等技术标评标由总工办完成分析评定,由 工程部发起招标需求技术标评标由工程部及总工办进行分析评定,并提出书面建议,作为评 标的依据,按《招标工程技术标评分表》进行签批,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批返还招投标中 心。 4.5.2.3 参与评标的职能部门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参与评标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内容和相关内部资料。 5 4.5.2.4 设计方案评标定标,以设计方案合理,具有特色,工艺和技术水平先进,经济效益 好,与市场及销售目标吻合,设计进度能满足公司项目开发进度计划要求,收费合理等为主 要依据。 4.5.2.5 施工评标定标,以确保质量和工期,施工技术先进,施工方案合理,项目负责人称 职,有相当的工程业绩,报价合理,满足招标文件和公司标底等为主要依据。 4.5.2.6 建设监理评标定标,以技术和管理水平及能力符合要求,派出的人员数量及质量符 合要求,监理方法先进、可行、措施可靠,有相当的监理业绩,收费合理等为主要依据。 4.5.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未按规定密封的或封口处无单
招投标管理制度范本参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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