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章): 发 放 日 期: 2012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须知 二、合同 三、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 项 目 名 称: 厂区工程 建 设 地 点: 招标范围和内容: 厂区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附 表《酬金计算方法及支付、工作要求》。 项目估算造价: 待定。 招 标 方 式: 邀请招标。 2 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天) 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 投标保证金额: 2 万元(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招标人开户银行: 账 号: 4 投标文件份数: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工程造价 咨询服务方案 1 份,电子光盘 1 份(非 PDF文件)。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2 年 1 月 13 日 12 时 6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接收人: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由招标人确定。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情况说明: 我公司项目分布在全国各地区, 甲方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指定其中一个或者几个项目 由咨询人承接委托方委托的咨询工作, 也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指定服务项目的其中一项或 几项工作由咨询人进行咨询工作,根据项目投资规模选定报价表中费率( %)或费用。 2.咨询服务要求: (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本项目规定的工作内容提供工程咨询顾问服务。 (2)受托方需按委托方认可的标准及格式提供所有的工程量计算底稿、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合同文件及结算报告等成果文件。如果委托方要求,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 可进行编辑的电子版本服务成果资料。书面成果文件须有责任造价师签署,咨询单位盖 章,装订成册并按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份数。 (3)委托方有权随时抽查复审受托方的工作进程及成果资料, 受托方应予积极配合。 对委托方提出的咨询服务成果质疑,受托方应给予及时的书面回复。 (4)受托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要求提供的全部咨询服务,受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 本合同的工作再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5)受托方按项目咨询需要配置相关软件、资料、文件及定额,并根据当地政府需 要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3.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上述工程规模的资质、造价技术力量。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准备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是否中标, 招标 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解释与修改 5.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须知; (2)合同条款; (3)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答疑等文件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 2 天内以书面 招标人邮箱: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 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书面解答文件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书面 解答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书面解答文件。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 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2 7.2 招标文件修改书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 并对所有投标 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书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 修改书。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供资料。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4)投标报价; (5)项目负责人及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 人和各专业咨询人员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等) ;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包括单位名称、经营范围、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工商 和税务登记号、银行帐号及开户行、经济类型、联系电话等。附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造 价咨询资质证书); (7)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主要业绩和资信情况(附有关证明) ; (8)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 1)、(2)、(4)、( 7)项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 1)、(2)、( 4)项还必须 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9.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内容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内容必须包括: (1)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实施要点和质量标 准; (2)本工程造价咨询的难点、要点; (3)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措施。 10.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 11.业绩、信誉等材料提交要求 (1)企业资信、业绩应提供企业近三年来资信状况和近三年来工程造价咨询主要 业绩,企业提供所有资信证明复印件和近三年承接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复印 件,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作业绩(应 提供证明材料)。 (3)投入本咨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造 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证书及工作业绩。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记 12.1 投标文件用 A4 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 12.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并密封包装。 12.3 工程咨询服务方案的递交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单独装订,不得有分册,与其他投标文件装在同一标 袋中。 (2)文本采用 A4、A3 纸单面黑色打印,文字为四号宋体。 (3)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技术标,则技术标部分得零分。 投标文件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附电子光盘。 12.4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工程名称; (2)投标人名称及地址。 12.5 如果包装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 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 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3.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天)。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视为不合格投标而被拒 绝。 1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 保证金(无息)。 14.4 如投标人和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15.投标文件的迟到、修改与撤回 15.1 招标人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15.2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 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 人,并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装上标明“修改”或“撤 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6.1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 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 授权委托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包括在投标文件中。 (五)开标 17.开标 17.1 招标人在前附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17.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17.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六)评标 18.评标原则 18.1 评标本着公正、公平和科学合理的原则,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实施。 18.2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经评审,对“投标文件能否最大限度 地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择优选 定中标单位。 (七)定标及签订合同 19.定标以及中标通知书 19.1 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 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中标通知书中明 确有关合同谈判的日期、地点和要求。并将中标结果告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9.2 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0.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签 订合同。签订合同应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有实质性改变。 二、合 同 项 目 名 称: ×× 工程 建 设 地 点: 委托人指定 合 同 编 号: 咨 询 类 型: 工程造价咨询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年 月 日 厂区工程结算审计 合 同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以委托人出具的委托函为准 合 同 编 号: 咨 询 类 型:工程造价咨询 委 托 人: 咨 询 人: 签 订 日 期: 2012 年 月 日 (一)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 委托人: 咨询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及审计标准,经过双方协 商一致, 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具体项目及咨询工作内容以委托人出具的委托函为准。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用途:厂区 5.项目规模:总投资额待定。 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详见附表《酬金计算方法及支付、工作要求》。 7.厂区工程综合说明: 厂区工程包括办公楼、宿舍楼、食堂、主车间、搅拌楼、 成品堆场、机加工车间、磨砂车间、锅炉房(含烟囱) 、煤及砂石堆场、实验室、仓库、 配电房、大门、门卫、围墙、附属建构物、设施及室外工程(厂区内所有设备基础、杂 物间、厕所、地磅房、地坑、蓄水池、蒸汽养护池、废料池、压缩空气及蒸汽管道、绿 化、道路及管网等) 。 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 同。 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确认的补充文件、委托函;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 4、招标文件及答疑;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5、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
厂区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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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