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财务制度 为加强公司日常财务行为,规范公司的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本企业实 际情况,特制定一下财务制度。 一、公司财务室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二、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 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 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 记帐凭证上签字。 五、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 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六、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 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七、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 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 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八、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 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九、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 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 的登记工作。 十、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 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交接人,接收人和监 交人三人完成。 十一、支票和汇款单由出纳员或财务总监指定专人保管。支票 或电汇付款时,出纳应按照已审批过的《付款通知单》填写的金额 和银行信息填写支票或汇款单信息,支票或电汇付款后,凭支票存 根或汇款单回单和相关发票、会计人员编制凭证号。 十二、凡各项目负责人催回工程款项时,请及时填写回款单, 写明“工程项目、回款金额、回款时间、收款人”经总经理核实后 签字,财务入账。 十三、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 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 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十四、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 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 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十五、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 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 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十六、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 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十七、发票及报销单由经办人填写、会计审核票据无误,负责 人核实报销情况属实、总经理批准后交予出纳报销,由会计填制记 帐凭证。 十八、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 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 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 务处理 十九、差旅费由本人填写,监察部门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报 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 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二十、无论付何种款项,经办人都须填写《付款通知单》,由 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交予出纳统一付款,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二十一、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会计档案管理 二十二、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 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二十三、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 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 (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 档前应加以装订。 二十四、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 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二十五、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 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 差旅费补助标准规定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借款单”,填单时须注明出差地点、 事由、天数、所需金额,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 室借领款项。 2、出差人员出差回公司后三天之内拿报销单到财务室冲抵本次 差旅费借款,报销单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批。 二、费用标准 1、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 50 元。 2、交通补助标准:火车硬卧为标准,低于标准现金补差。 3、住宿补助标准:每人每天 100 元。 注:常驻项目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一天可到达施工项目地 的人员不享受此待遇;如有特殊情况一天不能到达者经公司负责人 同意可享受此待遇。项目人员休假往返车票指项目地到公司,从公 司到项目地的交通费用。 三、具体规定 1、往返车站或市内交通费凭车票报销(不包含出租车费用)。 2、出差人应尽量保留完整车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 和报销费用的依据,负责人签署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 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 3、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的须征得负责人的同意, 回公司报销时另行填写单据,注明时间、事由、招待人数,负责人 核实并签署意见后交予总经理签批,签字完成后到财务部报销。 4、公司副总级别以上人员经总经理特批后可采取实报实销制度。 5、出差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原则,出差时借款, 回公司后清账,借款单和报销单差额现金补齐。 6、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照以上规定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7、如与以前制度相冲突的以此制度为执行标准。 四、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陕西耀杰建设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三章 费用报销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 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以下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财务 部门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一级审查;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 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 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 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 , 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索要票据的名称必须是陕西耀杰 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且少字、错字均属无效票据,需要提供 地址和税号的必须与公司证照上保持一致,如有误不予报销。 第五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 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 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出差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饮 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六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 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 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 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 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 则无效。 第七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送 交财务部门进行审批,财务人员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 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 财务人员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 批意见并签署财务核查人员的名字。 第八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签署后的“费 用报销单”送交本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部门经理或相 关负责人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审查 无异议后,应在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或相关 负责人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财务部门、本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签 署后的“费用报销单”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 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 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 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 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后,应在 3 天 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 销单”进行审核,报销单是否有涂改、数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 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陕西耀杰建 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 亦同。 第四章 现金借款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公司财 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根 据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条件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 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 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则 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 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单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 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 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四、还款期限 1、借款人处理完业务回公司后三天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 抵借款。 2、差旅费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后三日内办理。 3、备用金借款结算时间为一月。 4、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五、借款定额 各部门因业务往来或采购物资所需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该项业 务 预 算 的 10% ; 出 差 或 参 加 会 议 所 需 的 借 款 不 得 超 过 预 算 的 20%;各部门备用金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工资总额。 六、冲销原借款的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 冲销原借款的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 借款”。财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 否相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 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 1 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 理批准。 八、财务监督 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 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 期仍未报销者,在工资中扣缴。 九、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陕西耀杰建设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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