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文管理制度 1. 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办公室行政文员认真查收签字。 2. 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总经办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有关 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 行政人事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 负责催办。 4. 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交送总经办按收交程序办理,不得个 人保存。 5.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总经办主任核稿,总经理签发。 6. 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二章 会议管理制度 1. 公司会议主要由行政例会,生产、营销联席会,公司经营会议、员工大会等组成。 2. 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最级高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 3. 公司不定期的召开专题会议。 4. 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 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有及有关人员。 5. 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一周或前一天的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6. 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总经办组织,总经办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 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的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第三章 会议纪律制度 1. 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 参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 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 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出、入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的进行。 5. 参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及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 支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 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 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 第四章 1. 参会人员不得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办公及劳动用品的管理制度 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求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 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 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 行政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 回,有计划的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 除正常配发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由部门主管 签字方可领取。 4. 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 取人签字,特殊物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 第五章 劳动用品的购发,由综合办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定发。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1. 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 2. 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牌。 3. 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办公室员工每天应提前10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 生产部员工每天应提前15分钟到岗,换工作服,准备参加早会。 4. 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 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 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 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 6. 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及影响信息的畅 通。 第六章 人事管理制度 1. 酒店用人原则及聘用标准 酒店的用人原则是:适才适岗、德才同重、不拘一格、任人唯贤。 酒店的聘用标准是:符合本市劳动管理部门的劳动力管理条件,根据本酒店的岗位 需要,凡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从事酒店服务 工作的应聘人员,经过自愿报名,酒店测试、考核合格者,均有录用机会。 2. 资格审核 凡报名应聘人员,均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等证件,由酒店行政人事部审核 无误。经行政人事部初试和用人部门复试合格后,即可进入下道程序。 凡报名应聘酒店管理职位和专业技术职位的人员,除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外,还应 提供本人的工作资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酒店将会通过一定的人事方式对员工 的资历状况进行核实。 3. 体格检查 凡经测试合格人员,必须经过本市卫生防疫站或酒店指定医院的身体检查并获得健 康检查合格证方可录用。员工入职后,酒店每年将对员工安排一次体验,对于患有传 染性疾病的员工,酒店有权按有关规定安排休假,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直至作出办 理病退或终止合同等处理。 4. 入职培训 应聘人员体验合格,须经过酒店的岗前培训教育(培训期为 3--30 天),考试合格 方可成为酒店的试用期员工。考试不合格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经补考仍不合格 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5. 试用期 所有入职员工都必须经过 1--2 个的试用期(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试用期间 享受该岗位的试用期工资。在试用期内,如员工欲终止工作,须提前 7 天以辞职报告 (书面)的形式报告所在部门主管及酒店行政人事部,否则,应赔偿酒店的招聘培训 费 150 元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做出评价,合格者由部门上报行政人事部,并 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者酒店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或延长试用 期,试用期的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2 个月。 6. 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合格的员工,酒店将与其签订正式合同,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员工享 有该岗位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及有关福利。劳动合同期限为 1 至 2 年,合同期满后,经 劳资双方协商可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合同时,员工按规定工作到最后截止 日,合同自然终止)。 7. 工作时间 员工每日的工作时间为 8 小时(膳食时间除外)。每周工作 6 天,酒店可视营业状况 需要编排班次。 8.工作班次 员工的工作班次,由所在工作部门安排,如工作需要可安排倒班、加班、加时或上连 续班。加班加时或上连续班应按酒店规定的程序进行补休。 9. 薪金 员工薪酬每月发放一次,薪酬的计算截止日为 30 日,每月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发 放。 10.调职、升职、降职 酒店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种,调整岗位或工种后的待遇按所在 岗位或工种的标准执行。 酒店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才能提供晋升的机会。员工晋升的条件是:岗位需要 , 部门工作评估推荐,管理当局审核批准。凡拟定晋升人员,并经过 3 至 6 个月的试用 (优秀者可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满,由个人写出工作报告,部门做出评价报行政 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酒店规定,部门有权对当事员工做出降职的建议,按 人事变动程序批准后生效,工资按降职后的职级发放。 11. 培训 新员工从入职到正式担任岗位职务,必须经过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岗位实习培训等 3 项基本的培训。员工入职后应交纳培训费 300 元,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培训费不予 退还。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培训费退还本人。酒店在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培训的, 一律签订培训合同,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均按合同规定执行。 12. 考勤 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酒店的考勤制度,各种假期的申请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凡 未经批准的缺勤、迟到、早退等都将受到酒店的处分。 13. 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分部经理以上管 理人员提前 30 天,其他人员提前 15 天)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办理离店手续, 如若未按规定申请而擅自离店者,酒店以旷工论处,扣发所有未发工资和有关抵押金 作为补偿。 14. 辞退或解雇 定级后之正式员工经考核不适合在酒店工作,酒店将提前一个月通知该员工,若立 即辞退员工,则多付一个月的工资,若员工违反店规被解雇的,酒店将不负责任何赔 偿。 15. 离职 无论何故,员工离职(解雇、辞退等),都必须按照酒店规定从最后工作日起三天 之内,办完离职手续方可离店,否则按擅自离店论处(不予结算工资)。 第七章 员工福利制度 1. 息日 员工每周工作 48 小时,可享受一天的休息,休息的具体日期由所属部门和主管根据 工作需要预先安排。 2. 法定休假日 员工每年可享受 9 天法定有薪假日。具体日期是:元旦(公历 1 月 1 日)1 天;春节 (农历初一、初二、初三)3 天;国际劳动节(公历 5 月 1 日、2 日)2 天;国庆节(公历 10 月 1 日、2 日、3 日)3 天。 如因工作需要,员工不能在法定假日当日休假时,部门将会安排于法定假日之前或之 后换休或补休,换休或补休的延迟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日。如原则上所有加班无法安排 换休或补休,经总经理批准,可按规定发给员工节假日加班工资。 3. 年假 在酒店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的正式员工,均可享受酒店之有薪年假 8 天,年假不包括 法定假日及休息日在内,年假为有薪假日。 员工年假的申请,必须提前 15 天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经理批准,经行政人 事部、总经理批复后方能生效。 年假一般应在当年内一次性休完,未经酒店管理当局批准,不得将年假累积至下一 年度。但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员工休假时,可分为二次或向后延期(行政人事部审 核报总经理批准)。 以下情况均不享受有薪年假: 合同期满的员工未续签劳动合同,离职时不享受该年有薪年假;合同期内的员工因 各种原因离职时,未休年假一律作废;不以工资形式计发。 4. 慰唁假期 如员工之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逝世,酒店将给予 3 天有薪 假期(须将有关证明呈交行政人事部)。 5.结婚假期 在酒店工作满 1 年的员工结婚时,可享有 3 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条件者,可享 受国家规定的晚婚假期 10 天(含 1 天本休)。 6.分娩假期 酒店女员工分娩期,在呈交有关医院并经酒店医务室主管医生核准的证明书后,可 享受国家规定的分娩假期。假期中的有关福利按酒店规定执行。 7. 病假 酒店员工请休病假,必须持有酒店医务室及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历证明,经 部门主管批准并办妥病假手续后方可休假。 如因急诊,无法提前请假,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急诊证明,经酒店医务主管医 生核实后,可补办病假手续。 员工因突然患病,不能上班,须设法于当值时间之前通知所属主管。 员工病假期间的薪金待遇按酒店规定执行。 8. 事假 (1)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 可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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