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生产周期规定 1 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服务质量,达成客户需求,履行公司对客户的承诺,以及保证组织 内有序、高效组织生产,特制定本规则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组织内与订单完成有关的各部门。 3 职责 3.1 销售:接收客户订单,客户资料确认,订单录入,验货、发货的安排; 3.2 研发:订单资料(BOM)确认与系统发出。 3.3 供应链计划部:订单与订单资料(BOM)接收,订单生产计划,物料需求计划, 计划进度跟进,异常情况协助处理; 3.4 供应链物流部:物料、成品及时入库与系统录入; 3.5 采购:物料进度跟进,品质异常及时处理; 3.6 制造:按计划与工艺要求实施生产; 3.7 品质:物料检验,成品及生产过程品质管控。 4 控制过程及要求 4.1 销售订单合同评审 4.1.1 销售在接收客户订单时,需要将客户需求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交期、品 质要求标准、价格、包装要求、验货与出货方式等内容确认清楚。 4.1.2 对于客户紧急订单和不能确定的部分,需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员 (研发、计划、采购等)进行评审,然后才具体回复客人交期、价格等实质内容,签订 合同时需要包含变更条款和变更产生的损失与重新确认交期等,特别是有特殊要求部 分。 4.1.3 销售人员需提高对客户服务质量,熟悉本公司产品生产周期,生产产能, 客户产品中的一些长周期物料,公司要求的最小订购量,产品结构与标准要求,便于 及时准确对客户做出回复,一般订单在 3 个工作日内要做出回复,最长不得超过 7 天。 4.1.4 销售人员对于客户需求紧急,又必须满足客户需求的,必须与计划部需求 计划组进行交期确认后方可回复客户。 4.1.5 在与客户将订单确认完成(包括研发中心订单资料确认 OK)后,需及时 将订单分发给计划部、品质部、制造等相关部门,订单的发出与订单 BOM 在 ERP 系 统中的发出必须控制在 1 个工作日。 4.1.6 销售人员可以在与客户订单确认,产品主体部分(除包材以外)确认好, 书面通知(此通知需销售中心第一负责人审批)计划部进行订单材料备库。 4.2 订单资料确认与 ERP 系统处理: 4.2.1 研发中心订单资料确认人员接到销售订单后,需要全面分析评估,对于不 清楚的部分,需要全面做出评估,尽量做到把不清楚、不能确定、有疑问等一次性提 出反馈给销售人员,便于销售人员及时与客户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客户服务质量水 平。 4.2.2 研发中心订单资料确认人员,一般需在 2 天内完成订单资料确认并在 ERP 系统中运行完成转入下一部门。 4.2.3 对没有问题订单,需要在 1 天之内在 ERP 系统处理完成发至计划部。 4.3 订单的组织计划实施 4.3.1 计划部需求计划组在接到销售订单后,需对订单交期做出初步评估,对于 客户交期没有达到公司生产周期的(此类订单已经过评审),需要在订单上加盖或签 字‘紧急订单’字样,要求生产计划做紧急处理,并需跟进此类订单处理进度。 4.3.2 物料计划组在接到研发资料确认人员在 ERP 系统中发出的订单物料毛需求 数量后,将根据物料实际库存、在途(包括在检未入库)数量、在手订单需求数量计 算出本订单的实际需求数量后,在 ERP 系统中修正好需求数量和套料需要到货时间, 再将正式的物料需求单从系统中发出。对于进行策略备库的物料,要进行需求管控与 记录。 4.3.3 对 于 策 略 备 库 物 料 , 采 用 按 月 滚 动 备 货 与 最 小 起 订 量 与 最 小 包 装 (MOQ&MOP)相结合的方式计算需备货数量,此类物料备货需要通过书面审核批 准后,方可在 ERP 系统下物料需求计划表给采购部门。 4.3.4 生产计划在接到订单后,需要根据订单交货期,考虑是否需要验货和物料 采购时间,平衡生产与产能状况、工装夹具与模具、工艺生产特点等因素,定期更新 主生产计划,特别更新发出前需与物料计划组、采购讨论到料情况,需达成一致后, 周四更新发出,发出的主计划需要保证下周计划的准确性。分计划负责人将根据主计 划,将计划落实到制造车间,组织具体实施,跟进每日计划具体完成情况并通报给制 造、计划部门。 4.3.5 计划讨论要在原则的基础上讨论,但又要充分利用灵活性,如双方不能达 成最终结果,需要寻求上级主管支持,要使异议得到统一,问题得到解决。 4.3.6 研发中心 ERP 系统发出后,计划部物料需求计划组需在 2 天内完成物料计 划,下达至采购,不能满足交货期的需要在接到 ERP 系统毛需求后 1 天内完成转至 采购。 4.4 物料订单下达与跟进 4.4.1 采购接到物料需求计划后,对于压铸件、电子电器等采购周期超过 20 天 及以上的物料需在 1 天之内将订单下给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确认,3 个工作日内要求 供方书面(邮件、传真等)性签回,对于采购周期在 20 天内的,下单日期要比采购 周期长 3 天。 4.4.2 采购接到 ERP 系统物料需求计划后,对于不能满足采购交期的,需要在 2 天内完成与客户重新确认交期并回复给物料需求计划组,对于 2 天内没有回复的视为 能够满足交期,但对到要求交货日不能按时交货的,将扣除当月绩效的 30%,对公 司造成损失的,另按损失的总金额 3%进行处罚。当月类似情况超过 3 次的,将追究 直接主管责任。 4.4.3 采购对于满足交期 4.5 物料、成品的收发 4.5.1 原料仓库需要按物料需求计划组的套料单发料,其它部门需要领用生产性 物料,必须给物控签字审核,对于影响订单生产,需要另行采购的,需要经采购回来 后方可领取。 4.5.2 原料收货,仓管员需要核对采购订单信息,特别是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交货日期,对于超过订单需求数量部分,不予收取,对于未到采购交货日期的并超过 7 天(含当日)不准收货,由供方自行处理。 4.5.3 成品检验合格入库后,除客户验货可以采用登记方式借货外,其它都需要 开成品领料单,经中心负责人审批,方可到成品仓领取,并在 ERP 系统中做帐,但 对于出货订单要经供应链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成品仓方可发货。其它部门领取后,需 重新入库的,需经品质检验合格方可接收。 4.5.4 成品异常主要指验货或其它需要返工的,此类由生产计划出工单,通过正 式领料方式,发货给返工部门。 4.6 物料检验 4.6.1 品质 IQC 接到送检单后,需要在 2 天内完成检验过帐;对于紧急物料需要 在 4 小时内完成检验过帐。 4.6.2 对于需要测试的物料,并且测试时间超过 72 小时的,需做出测试计划知 会采购,要求提前到料。 4.6.3 对于需要做破坏性实验的,需要将此类计划和需求数量给物料需求计划组, 便于物料计划组做需求计划,防止订单性缺料。 4.7 生产实施与订单结案 4.7.1 制造各车间按计划部的生产计划和套料、研发中心的工艺流程组织生产, 在计划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订单。 4.7.2 制造需按计划时间内完成报工,并检验合格后及时入库。 4.8 新产品试产 4.8.1 新产品的试产由研发中心主导,物料需求由研发提出,计划、采购协助组 织物料,制造协助生产。 4.8.2 新产品试产前研发应与品质做好产品质量沟通,保证量产后产品的品质, 以及品质更好地把握客户要求。 4.8.3 新品交期的交期由研发对销售负责。 4.9 异常管控 4.9.1 销售因客户要求或其它方面需要做出变动的,影响交期的,计划部需要重 新评估回复,销售需将新的交期回复客户;如果销售人员失误导致延误交期,由销售 负责人进行处罚,并在公司管理会议进行通报。 4.9.2 由于本公司设计变更、品质异常、物料异常等原因导致不能按计划如期组 织生产,由主要问题部门第一负责人进行分析,做出整改方案,报公司管理中心审核 备案,并跟进后续改善具体情况;对于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主要问题部门等相关责 任部门根据各部门情节,按一定比例扣除责任部门各级的绩效。 4.9.3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交期延误,必须提供不可抗力的事实依据,能说服公司 管理层或者客户。 4.10 策略备库 4.10.1 凡是需要策略备库的,都需要提出备库计划(滚动备库与 MOQ&MOP 相 结合中),交由销售部与客户确认,客户要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消化;如果客户提供订 单预测的,本公司所备库存要知会客户,每月要定期更新发给客户,预防变更产生呆 滞物料无法消耗。 4.10.2 对于策略备库的物料,以及客户提供有销售预测,销售人员需要与客户 签订库存处理协议,保证公司利益。 4.10.3 备库原则是针对超过采购周期 22 天(含)的物料进行备库中,具体清单 如下: 物料类型 采购前置期(天数) 进口电器(整流器,驱动,感应感光器 等) 国产电器(整流器,驱动,感应感光器 等) 备库依据 备库策略 60-90 30-40 销售已签 太阳能板电池 30 LED 30 铝基/反光板 20-30 灯泡,灯管 26 应承按《销 变压器 26 售预测》备 特殊铸件 21 库协议 型材 24 其它电器类 24 管材 24 灯头 22 《备库库存 消化协议》 或客户书面 N+1 方式滚 动备库,同 时参考 MOQ&MOP 对于此清单可按不同时间段和客户确认情况进行先报批后,才允许变动与执行。 4.11 针对订单中各事项,在各部门订单中工作事项最长完工时间 4.11.1 各部第一负责人对订单中与该部相关的工作完成时间负责;对于紧急订 单,销售主导合同评审,以各部承诺和上级领导要求完成时间为准。 4.11.2 没有按规定完成的,参照 4.9.2 规定执行,对于放假超过 3 天(不含) 的,按各部完成的时间+放假天数-2 计算。 4.11.3 时间计算方法,以 ERP 系统中单据或资料转到下一工序为计时点,对于 下一部门发现上一部门完成的工作存在问题,根据实际评定责任归属。 4.11.4 各部门对各订单中要求工作事项完成的时间,以上有时间规定的按以上 时间执行,没有规定的订单按以下时间执行: 部门 研发 ERP 系统资料 计划 采购 品质 喷涂 装配 共计 工作处 理时间 备注 时间是按销售正 1 3 22 2 9 3 39 式发出订单开始 (天) 计时 备注说明: 1.销售处理时间在此不予计算在内,是否及时下放订单由销售中心内部督促检查与通报。 2.以上规定是订单到各部只准停留的天数,超过规定的天数就是该部门异常问题。 3.采购周期超过 22 天(含)将采用备库的方法来缩短。 4.12 生产计划与物料计划流程(参见附录一和附录二) 主要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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