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印章管理规定……………………………………………………………2-4 2、公文管理规定………………………………………………………… 5-11 3、信息管理规定…………………………………………………………12-14 4、合同管理规定…………………………………………………………15-25 5、会议管理规定…………………………………………………………26-30 6、档案管理制度…………………………………………………………31-37 7、保密制度………………………………………………………… 38-40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44 9、办公大楼管理规定……………………………………………………45-51 10、办公用品管理规定……………………………………………………52-53 11、办公设备管理规定……………………………………………………54-56 12、局域网管理规定…………………………………………………… 57-60 13、车辆管理规定…………………………………………………… 61-63 14、出差管理规定…………………………………………………… 64-70 15、宴请接待管理规定……………………………………………………71-73 16、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大纲………………………………………………74-75 17、商标管理规定…………………………………………………………76-85 18、XXXVIS 形象识别系统管理规定…………………………………86-88 19、网站与文化信息采编管理规定………………………………………89-93 20、宿舍管理规定…………………………………………………………94-96 1 21、招待所管理规定………………………………………………………97-98 22、部门协作事项限时完成规定…………………………………………99-98 1.总则 1.1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印章的正常、安全使用,明确有关人员职责,特制 定本制度。 1.2 集团公司印章包括:代表公司法定名称的公章及钢印、法人名章、合同 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领导人手章或个人名章、校对章、戳记等。 1.3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指对以上各类印章在刻制、启用、颁发、保管、使用、 废止、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1.4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原则:谁用印,谁申请;谁批准,谁负责;规范管 理,责任到人。 2.印章的刻制 2.1 集团公司的印章,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办理刻制。公司各职能部门 需刻制印章时,应先由本部门申请,说明用途,并详细写明印章的名称、 式样和规格,经行政部审核并报总裁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办理刻制。 2.2 刻制印章须持有集团公司的正式公函,并到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 行业营业执照的单位刻制。 2.3 取送重要印章时,必须有专人前往,以确保取送安全。 2 3.印章的启用与颁发 3.1 集团公司有关印章的启用,由行政部报总裁审批后启用。 3.2 印章启用时,应当向有关单位发出正式启用印章的通知,注明正式启 用日期,并附印模(用蓝色印泥),同时报上级单位备案。颁发单位和使 用单位都应当把启用印章日期的材料和印模立卷归档并永久保存。在启用 印章的通知规定的启用日期之前,印章不许启用。 3.3 颁发印章时,必须办理登记、移交手续,并留下印模。 4.印章的保管 4.1 公司公章及钢印、法人名章、领导人手章或个人名章、合同专用章由行 政部负责管理(分别由机要秘书、行政主办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 负责管理(原则上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印章由各职能 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4.2 集团下属公司的印章,由各公司参照本规定自行管理。 4.3 印章保管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印章必须存柜加锁保管,原则上 印章不得带离办公室。特殊情况下,公章及其他重要印章需外带时,须经 总裁批准,并由印章保管人随行监印。 4.4 印章保管人应明确职责,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 被滥用、盗用和丢失。 4.5 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养,及时进行清洗,以确保印鉴清晰。 4.6 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委手其他人员代管、代盖。 4.7 印章保管人产生变动,应办理登记、移交手续,并留下印模。 3 5.用印的审批 5.1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有关事务需盖公司公章的,应由经办人填 写用印审批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后按以下审批权限用印: 5.1.1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重要公文、函、证件以及合同、担保书等重要法律 文书,必须由总裁签发。总裁有书面授权的,可由被授权人签发。 5.2.2 一般性证明、介绍信、表格由行政部负责人审批用印或授权鉴印人直 接审核用印。 6.鉴印与登记 6.1 用印时,鉴印人应认真审核审批程序,审阅了解用印内容,同时要审 查存材料是否齐全,留存材料应归卷备档。对确无材料可留存的,要详细 记载用印情况。 6.2 每次用印都须由鉴印人负责登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编号、内 容摘要、批准人、用印部门、承办人、鉴印人、用印数量以及留存材料等项。 6.3 不允许出现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在特殊情况下需使用盖有印章的空 白凭证时,要由总裁特别批准,使用人在事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或办理注 销手续。 6.4 用印审批单等有关用章依据材料由鉴印人妥善保存,定期存档。 6.5 用印方法: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除特殊规定外,盖公司章时一 律应用朱红印泥;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7.印章的停用及销毁 7.1 集团公司公章在公司名称变更、机构撤销、印鉴缺损等原因时,必须停 4 止使用。 7.2 正式印章停用或作废,要正式发文通知。公章保管部门应认真做好印 章停用后的善后工作,作废的旧印章用红色印泥留印模。 7.3 旧印章停用以后,由原保管部门负责清查全部印章,并把清查结果报 告行政部,由行政部决定旧印章的处理办法。重要印章由行政部请示集团 公司领导后决定处理办法。 7.4 旧印章销毁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做不同处理,具体方式有: 7.4.1 切角封存。 7.4.2 直接销毁。 7.4.3 属于领导个人的手章,退还给领导本人。 7.5 销毁废旧印章时,要有主管印章的人员监销。所有销毁的废旧印章都 要留下印模进行保存,以备日后查考之用。 8.附则 8.1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8.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总则 1.1 为规范集团公司的文件管理,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确保集团公 司文件收发及传递的严肃、及时、有效,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 5 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下属各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定 细则办法。 2.管理职责 2.1 集团公司各类文件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2.2 文件管理范围: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函电、资料,上级来函、来 电、来文,同级来函、来电、来文。 2.3 文件管理内容:收文、发文、登记、分转、传阅、催办等。 3.收文的管理 3.1 文件的签收 3.1.1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集团公司领导亲启的外)均由前台登记签收 后交行政部机要员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均要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于封 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 收。 3.1.2 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 “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 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3.2 文件的编号保管 3.2.1 行政部机要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会签单》进行传阅, 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集团公司领导亲启文件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集 团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行政部办理正常手续。 3.2.2 集团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行政部机要员, 按 3.2.1 办法进行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3.3 文件的阅批与分转 3.3.1 凡是正式文件均需由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 机要员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集团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转承 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 办。 6 3.3.2 一般函、电、单据等,由行政部机要员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部 门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3.3 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集团公司领导和承办 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 2 天(特殊情况例外)。 3.4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3.4.1 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 回住处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 得向外泄露内容。 3.4.2 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 2 天,阅后应签名以 示负责。如有集团公司领导的“批示或拟办意见”,行政部应责成有关部 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集团公司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4.3 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 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3.4.4 文件阅完后,应送交行政部机要员,切忌横传。 3.4.5 行政部机要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 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 保密规定,并征得行政部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4.发文管理 4.1 发文的规定 4.1.1 集团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集中于行政部,各部门一律不得 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4.1.2 集团各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 求发文,应按正常发文程序,并将文件底稿交行政部审核。 4.1.3 涉及两个以上集团公司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总裁批准签发。其 余文件均由分管领导批准签发,发文应报备总裁。 4.2.公文种类: 4.2.1 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4.2.2 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 4.2.3 通知:批转下级、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文件;发布规章;传达 要求下级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员工职务任免和聘 用等相关事宜; 4.2.4 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其它情况; 4.2.5 报告: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答复上级领导的询问; 4.2.6 请示:向上级领导请求批示、批准审核; 4.2.7 批复: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4.2.8 函:同级或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业务、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4.2.9 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4.3.公文格式 4.3.1 公文一般由发文字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 件、印章、成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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