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期权激励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机制,促使员工利益与企业发 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 本办法所称的股权期权激励是指通过无偿赠予公司股权,对员 工实施激励的一种办法。股权来源为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一 定比例的股权分割出来,并授权董事会集中管理。 二、 股权期权激励的对象为公司经营团队,原则上是中层以上管理 者(含中层)以及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三、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具体的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长提出经公司董 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 公司用于赠予的股权总数不得超过总股本的 8%。 五、 获赠股权的员工,享有以其所持的股权为基数的分红权,但不 享有表决权。员工无权将公司赠予的股份转让、出售,也不得 用于交换、赠予或还债。 六、 员工离职后,股权自动失效,离职员工不再享有分红权。 七、 股东会或董事会有关股权期权的决议是本制度的组成部分,如 决议中有与本制度互相冲突的条款,均以本制度的相关条款为 准。 八、 本制度自股东会表决一致通过之日起实施。 四川丰大种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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